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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回答: 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可能潜在的风险主要有人员触电风险和火灾、爆炸风险
(1)人员触电风险
人员操作不当、违章操作、电气设备绝缘破坏、保护接地失效等情况导致人员触电。如果非专业电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的接线、拆线,由于不了解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不了解电气设备的特性,非常容易造成人员触电事故;如果人员使用了不绝缘的设备进行带电操作,也同样可能会造成人员触电;电气设备设施绝缘破坏、未设置保护接地或接地断开,使电气设备意外带电,会引起人员触电事故。
(2)火灾、爆炸风险
在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因电火花、高温表面而引发火灾、爆炸。临时用电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一般情况下均是非防爆型的,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电火花、高温表面,这些足可以使达到爆炸极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燃爆。而往往临时用电线路较长,接线点、检修配电箱、用电设备、作业点等可能会距离较远,这些环节均有可能产生电火花、高温表面,如果临时用电作业前仅是针对某一点进行了可燃气体分析,而未对所有可能产生电火花、高温表面的地点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存在引发可燃气体爆炸的风险。在防爆区接电过程中,如果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接触不良,存在送电时发生电气打火引发火灾爆炸的风险。
电气设备过载、接触不良导致电气设施过热引发火灾等。临时用电作业线路及作业点周围可燃物没有清理,因过载、线路接触不良等原因,设备、线路连接处等部位会造成局部高温,并引发可燃物,引起火灾。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2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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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使用防爆插座的用电是否属于临时用电? 需要专业电工吗?使用防爆插座还需要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吗?
回答: 有些企业认为在生产装置区设置的防爆插座上用防爆插头接临时线,插座、插头都是完好的,在插接过程中,不会产生电火花,不会造成不良后果,所以不属于临时用电,不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其实这是不准确或者说是错误的说法。临时用电并不是仅指用电线路接电这一环节、还包括用电线路下游电气设备(配电箱、电焊机、砂轮、照明灯具等)的使用、临时线路的拆除全过程。所以尽管使用防爆插头插座,在配电箱接线这一环节可能不会潜在风险,但下游的用电设备可能存在电气设备不防爆、绝缘不良好等问题,如果对下游各环节疏于管理,有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人员触电等事故。使用防爆插座也需要专业电工接电并对相关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如果插座、电气设备全部为防爆型且符合防爆等级要求,可以不需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否则就需要进行可燃气体分析。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3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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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中的“用电人”“作业人”“安全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分别指哪些人?
回答: 本标准附录A中的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中“用电人”“作业人”是指不同的人员。在以往标准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只有“作业人”,并没有“用电人”栏目,不同的企业对“作业人”指向也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企业认为作业人是接、拆临时线路的人员,即电工;有的企业认为作业人是使用电气设备开展相关作业的人员。这给不少企业在厘清安全责任方面带来很大的困扰。
本标准提出“用电人”和“作业人”,就是为解决企业的这些困扰。
“用电人”是指使用电气设备设施(电焊机、切割机、电灯等)开展各种作业活动的具体人员,包括承包商。“作业人”是指临时用电接线、拆线人员,一般是指企业的专业电工。
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交底人应由“作业人”即企业的专业电工来担任,必要时作业点所在的车间人员也可以作为交底人对相关要求进行交底;“接受交底人”是指“用电人”。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4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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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5.临时用电作业,哪个时段监护人必须在场?
回答: 临时用电作业全程均应有监护人在场。临时用电全过程包括两部分;临时用电作业人接、拆线路时,需要有配电箱所属单位的监护人员监护。接线完成并送电后,用电人使用电气设施工作过程同样需要监护人在场监护。两阶段的监护人可以由工艺监护人担任,可以是同一监护人。
接、拆电力线路作业过程中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一旦作业人员在接线时发生触电等情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对触电人员进行施救,同时在接线时如果周边环境发生意外情况,监护人可指导接线人员及时安全撤离作业现场。用电人使用电气设施工作过程中监护人主要职责是监督用电人规范、安全地使用电气设备,在用电人发生触电及其他意外情况时能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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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6.为什么有些场所的临时用电要对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必须同时办理相关联的动火作业票吗?
回答: 本标准规定了“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临时用电过程包括接(拆)线、使用电气设备设施作业等内容。在接(拆)线作业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电火花等点火源,如果恰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发生可燃介质泄漏并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则存在引发火灾爆炸的风险。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应按动火作业的要求,在接(拆)线前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确保不存在可燃介质泄漏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以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在接线作业完成,关闭并封严防爆配电箱后,可以防止用电作业过程中可燃气体串入配电箱内。
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作业票中无可燃气体分析栏,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电按动火作业管理,需要为临时用电办理专门的动火作业证。在本标准附录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增加了可燃气体分析栏,填写接电处、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等)处等地点的可燃气体浓度分析结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如果不涉及动火作业,则不需再专门为临时用电办理动火作业证,有效简化企业的作业票办理程序,缩短作业前准备时间,便于实际操作。临时用电关联动火作业的,则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票。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6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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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7.作业设备上的电气电源在办理停电手续后,为何必须在开关处挂警示牌且还要加锁?
回答: 电气电源在办理停电手续后,将在下一级电源处进行临时用电接线作业,如果此时上一级电源突然送电(如:其他不知情人员意外送电、未加锁误操作导致意外送电等),将导致下一级电源处临时用电接线人员触电。所以必须在开关处挂警示牌,以警示其他人员:有人在作业,切勿随意送电。停电同时并加锁的目的是防止停电操作人员因疏忽而忘记曾在此处进行过停电作业、设置过警示牌或警示牌脱落,其他人员不知情误送电,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可谓是“双保险”。
重点作业前上锁挂牌制度已成为某些企业防范人为失误、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普遍做法。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7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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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8.本标准规定的临时用电作业与GB 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有什么异同点?
回答: GB 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压在10kV 及以下的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该规范涉及内容较广,包括了发电、变电等设施的要求,以及办公、生活用电等方面的要求,这些在特殊作业的临时用电中一般不会涉及。同时在该规范第11章要求“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隔爆型”,但未提及需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的要求。
本标准中的临时用电主要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情况不会涉及发电、变电等设施的要求,以及办公、生活用电等方面的要求,在其他方面的要求基本与GB 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一致。企业在执行临时用电安全规定时,可以按照本标准及GB 50194—-2014中较严格条款执行。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8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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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9.为什么要规定临时用电的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开设置?
回答: 依据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8.1.4条的要求,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因照明和动力分属不同种用电负荷,照明一般很难三相负荷平衡,会影响动力(电动机)的正常运行;同时动力电一般采用380V 供电,照明电为220V供电,电压不一样。另外动力设备启动时会造成暂态的电压降低,会影响正常工作照明,不能保证作业安全。照明电源仅带照明负荷、不能带电焊机等单相和三相动力负荷。
临时用电的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开设置,也可以在发生事故进行救援时,停止动力供电后,仍能保持现场照明,以保证抢险作业的顺利进行。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9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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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0.临时用电线路沿地面敷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架空敷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回答: 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第4.3.5条规定:除通过道路以外,施工电缆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电缆在地面上通过道路时宜采用槽钢等覆盖保护,槽钢等应可靠固定在地面上。
沿地面敷设的电缆线路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识。可以告知其他人员此处有临时用电线路,不要破坏、不要堆放可燃物,应远离以避免触电等。
(2)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载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主要是为了为防止线路被意外损坏,并可能引发触电、引燃可燃物等。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主要是考虑如果线路绝缘破坏,可能会引发线路短路或造成人员触电。
(3)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明火损伤电缆的措施。这些措施,一是为了防止临时用电线路遭受破坏,二是防止线路破坏后造成影响作业进度、人员触电、引发周边可燃物的风险。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如果临时用电线路搭设在动设备、工艺管线上,存在线路被破坏、高温烘烤的风险。
(2)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主要是为避免线路被机动车辆等意外破坏。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10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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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1.临时用电架空线能否利用现有的工艺管架敷设?
回答: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不能利用现有的工艺管架走线。这是因为工艺管架上敷设的高温、易爆、腐蚀性介质管线,一旦发生泄漏引发火灾,对电气线路可能会造成破坏,同时电气线路也可能会因电火花、高温等对工艺管道的安全运行带来风险,存在引发泄漏介质起火爆炸的可能。
出处: 《应用问答1》 七、临时用电作业 , 第 11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