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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5.GB/T 50484—2019 对施工用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的使用提出了哪些要求?
回答: 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对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安全使用要求如下;
(1)吊笼(吊篮)使用安全要求
①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② 吊篮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扣在另外可靠固定在建筑物上部的安全绳上。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③ 操作人员必须从地面进出平台,或将平台降至最低点的安全网之上相应楼层,并将吊篮固定在建筑物上,操作人员方可进出平台,不得在空中从一平台跨入另一平台,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有两个人。严禁单人或四人以上操作吊篮。
④ 严禁超载运行,载荷应尽量均匀,稳妥地放置,不得对平台施加冲击载荷。
⑤ 吊篮运行时注意观察吊篮上下方向有无障碍物。如开启的窗户,突出的物体等,以免吊篮碰挂发生危险。
⑥ 屋面悬挂装置应水平摆设,工作平台应保持水平状态上下运行。里面悬挂装置安装间距应与吊篮平台长度相等。
⑦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吊篮与高压线及高压装置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并应遵守当地电气规程,报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方能使用吊篮。
⑧ 工作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随意拆卸提升机、安全锁和电控箱。
⑨ 严禁在吊篮上嬉戏、打闹及向外扔东西。
⑩ 严禁在粉尘、腐蚀性物质或雷电、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等环境中使用吊篮。
⑪ 严禁在工作平台内使用梯子、凳子、踮脚物等进行作业。
⑫ 不准将吊篮作为载物电梯使用,不允许在吊篮上另设吊具。
⑬ 吊篮在使用中如发现电机过热、声音异常、卡绳或电气失控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沉着冷静,切断电源,撤离平台,并请专维修人员检修好后方可使用。
⑭ 吊篮若要整体移位,必须先将钢丝绳从提升机和安全锁内退出。
⑮ 作业结束时,应把工作平台落在地面平整处或停在3m以下位置,并与建筑物固定,以防被风刮动造成破坏。
⑯ 每天下班应关闭总电源及锁好电气控制箱,并将提升机用塑料纸包好,以防雨水渗入。
⑰ 不得使用吊车利用吊篮或自制吊笼载人进行高处作业。
(2)梯子使用安全要求
① 作业人员攀登时不得手持物品。使用便携式梯子时,下方应有人扶持。
② 垂直攀爬高度超过6m,应使用速差防坠器或生命绳自锁器等防坠落设施。
③ 使用人字梯时,上部夹角宜为 35°~45°,工作时只许1人在梯作业,且上部留有不少于2步空挡,支撑应稳固。
④ 使用便携式直梯时,不得垫高使用,上下支撑点应牢固可靠,不得产生滑移。直梯工作角度与的平夹角宜为70°~80°,工作时只许1 人在梯上作业,且上部留有不少于4步空挡。
⑤ 绳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使用时应固定在牢固的筑物上,无人使用时及时进行收回。
(3)挡脚板使用安全要求
临边作业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护栏和挡脚板应符合现行业标准 SH/T 3567—2018《石油化工工程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的规定。
(4)跳板(脚手板)使用安全要求
①木脚手板不得有通透疖、扭曲变形、劈裂等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不得使用含有带表皮的腐朽的木脚手架。
②冲压钢脚手板应涂有防锈漆,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1210—2016《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的规定,不得有严重锈蚀、油污和裂纹。
③脚手板应使用镀锌铁丝双股绑扎,铁丝型号应不低于10号。
出处: 《应用问答1》 四、高处作业 , 第 1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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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6.哪些情形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哪个部门颁发的证件?
回答: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从事高处作业需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人员:一是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二是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结合以上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经常从事脚手架架设、设备设施高处检修、维护的人员(含承包商)应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操作人员一般不需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2020年8月 25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征求〈特种作业目录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在高处能类别中,将原“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拆分为“悬空作业”和“攀登作业”两个操作项目。理由是:存在高处作业的行业越来越多,作业环境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大,通过作业方式区分,并明确适用范围,可覆盖原“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中6个类别,且便于界定工作岗位,避免重复取证,符合“放管服”要求。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中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应急管理部门所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在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人员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架子工证》进行脚手架搭拆作业。
出处: 《应用问答1》 四、高处作业 , 第 16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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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7.在厂区管廊上从事管道保温工作,应如何按照特殊作业要求进行管理?
回答: 在厂区管廊上进行管道保温作业时,首先应满足高处作业要求,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办理高处作业票。
鉴于从事管道保温工作,需要使用电动工具(如电动螺丝刀、电钻等),甚至需要使用电焊,因此必须同时办理动火作业票,需要临时接电时还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根据本标准规定,使用电动工具不是直接在管道外壁上作业,而是在保温层外使用、可以按照一级动火进行管理。当管廊穿越或邻近易燃易爆物料罐区时,应进行风险分析,必要时按照特级动火作业进行管理,节假日、夜间可能还需要升级管理。
出处: 《应用问答1》 四、高处作业 , 第 17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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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8.本标准第 8.1.2 条 a)款规定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高处作业应升级,而在本标准第 8.2.6条中规定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如何理解两个条款要求?
回答: 本标准第8.1.2条a)款指的是阵风风力五级,指持续时间不大于2min的短时间气象条件。本标准第8.2.6条指的是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恶劣天气,指长时间大风气象条件。如作业现场的气象条件属于第8.1.2条情形的,应升级管理,如属于第8.2.6条情形的,不应进行高处作业。
出处: 《应用问答1》 四、高处作业 , 第 18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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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特殊作业票中的“作业单位”“作业申请单位”和“作业所在单位”是如间区分的?
回答: (1)“作业单位”是指具体实施特殊作业的单位,可能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某单位,也可能是承包商。
(2)“作业所在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特殊作业现场所在的单位。
(3)“作业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某一单位,而不应是承包商。“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企业的如下单位:
“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作业所在单位,如某生产车间要在本单位辖区内进行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则“作业申请单位”为该生产车间;作业人员可能是该车间自己的员工,也可能是承包商等外来人员。
“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作业单位,如某生产车间自己的员工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不涉及承包商等外来人员,则“作业申请单位”为该生产车间,也是作业单位。
“作业申请单位”可能是非作业所在单位,如企业的仪表车间要对某生产车间辖区内仪表进行检修,需要高处作业,则“作业申请单位”即为企业的仪表车间。作业单位则可能是仪表车间或承包商。
出处: 《应用问答1》 九、作业票填写与管理 , 第 2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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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3.安全作业票需要集中到一个部门统一存档吗?
回答: 本标准附录B“表B.2安全作业票的持有及保存的内容”中为企业提供了安全作业票存档的一些要求。
特级和一级动火作业风险较高,需要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存档,用于进行作业过程合规性分析及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二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票可以由作业所在基层单位保留存档,便于基层单位对相关作业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或查验;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和断路作业票可以由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保留存档,便于数据统计、分析和查验。
表中列出的安全作业票存档部门仅作为参考。企业也可根据具体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决定安全作业票的存档部门。
出处: 《应用问答1》 九、作业票填写与管理 , 第 23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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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6.特殊作业时,什么是关联作业?
回答: 关联特殊作业,一般指同一项检修活动中要同时进行的相互关联特殊作业。比如:在管廊上进行电焊作业,则可能的关联作业有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甚至还有吊装作业。
对于为受限空间作业而开展的盲板堵抽作业,一般两种作业不会同时进行,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关联作业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受限空间作业与盲板抽堵作业在同一天内完成的,可视为关联作业,否则可不视为关联作业。
出处: 《应用问答1》 九、作业票填写与管理 , 第 26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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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0.动火作业票中的安全措施有“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的内容,此“高处作业”是否就是 GB 30871—2022 中的2m 及 2m 以上的“高处作业”?此条安全措施该如间确认?
回答: 动火作业票安全措施中的“高处作业”与GB 30871—2022中的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不同,是一个相对笼统的说法,泛指有一定的作业高度,动火时可能会对作业下方产生不利影响的动火作业。这个“高处作业”的高度可能不到2m,也可能会超过2m。在确认此条安全措施时,如果实际作业高度没有达到2m,可以在作业票此条措施后手写注明实际作业高度(如:作业高度为1.6m)。
出处: 《应用问答1》 九、作业票填写与管理 , 第 30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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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5.GB30871-2022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新、改、扩建和技改类项目 距离厂区其他火灾爆炸生产装置>30m的特殊作业吗?
回答: GB30871-2022适用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 企业,以及化工及医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特殊作业,侧重于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建成投用后运行期间开展的特殊作 业。对于在既有生产厂区内进行改、扩建项目,开展特殊作业时 适用哪个标准,应根据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周围存在的风 险特点确定。
GB/T50484-2019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适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新建、改建、扩建及检 修装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侧重于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阶段,生产 装置尚未引入易燃、易爆、有毒等工艺介质条件下。
如对新、改、扩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临时用电作业、 吊装作 业、动火作业,在确保建设项目距离厂区其他火灾爆炸生产装置 距离>30m, 且与现有生产工艺系统完全隔离的情况下 ,可按照 GB/T50484-2019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 JC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执行。对于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其他标准中未作明确要求 的特殊作业,应执行GB30871-2022的相关要求。
在企业实施特殊作业时,究竞采用哪个标准规范,需根据 具体作业类型、作业时段和作业环境确定,并在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有关制度中予以明确。
出处: 《应用问答2》 通用部分 , 第 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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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6.固定动火区城内的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是按照GB30871 -2022的要求还是GB/T50484-2019的要求执行?
回答: 危险化学品企业固定动火区域内的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等 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GB30871-2022的有关规定。
出处: 《应用问答2》 通用部分 , 第 6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