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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7.涉及易燃易爆介质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防火堤内动火作业如何划分等级?在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内动火作业如何划分等级?
回答: 涉及易燃易爆介质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防火堤内属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如果罐区处于运行状态。则在防火堤内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其他动火为一级动火。如果罐区内所有设备设施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经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在涉及易燃易爆介质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内动火要求同上。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17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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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8.本标准中要求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企业是做一次书面批准就可以,还是每张二级动火票上均需负责人批签字?
回答: 由装置所在车间提交整个装置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的书面(或电子系统)申请,由企业主管安全或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装置的所有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18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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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9.动火作业升级管理应该如何实施?必须重新办理等级更高的作业票吗?节假日的夜间作业等情况,需要连续升级吗?
回答: 本标准在第5.1.1条提出了动火作业升级管理的要求: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升级管理即将特殊作业等级上升一级进行管理。标准未对升级管理的形式做出明确要求。作业管理升级不是目的,而是通过作业升级管理提高对作业风险的管控等级,进一步确认、完善作业风险管控措施。作业升级管理形式主要包括:①安全作业票升级管理,即办理一张更高级别的安全作业票,按照相应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②安全作业票不升级,但管控措施升级、审批升级,即执行升级后的作业级别的管理措施及批准人相关要求,但依然使用原作业等级的安全作业票。
第①种升级方式一般适用于计划作业,例如:计划在节假日、公休日、夜间开展的作业,则直接办理升级后的安全作业票。第②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连续作业,作业期间跨越了需要升级的时段,比如:某作业时间较长,要白天夜间连续作业,或者要多天连续作业等情况。实施第②种升级方式时,升级后相对应的安全作业票的批准人应对原动火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检查核实确认,并再补充标准要求的有关措施后,在原动火作业票上签署检查确认意见并签字。
节假日夜间需要继续作业等情况,安全作业票不需连续升级,只按正常情况下的作业级别总体升一级即可。例如: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二级作业,节假日升为一级,夜间连续作业时,依然为一级,不必再升为特级。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作业升级管理方式,并在有关管理制度中做出具体的规定。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19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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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企业生产岗位 24h 连续生产(包括节假日、公休日),在节假日、公休日动火作业也要升级管理吗?
回答: 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尽管企业的生产岗位24h 连续生产,但技术、管理岗位很多人员不在岗,可能会导致某些方面的技术管理及应对突发状况力量不足。同时企业员工在节假日、公休日等时间段内工作时,容易出现倦怠、疲劳心理和疲惫状态,在此情况下开展特殊作业的员工易出现操作失误等,作业风险相对较高。所以无论企业的生产岗位是否24h 连续生产,节假日、公休日都要升级管理。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20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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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1.如果需要在管道外部进行打磨、除锈或防腐作业,是否必须要对管道吹扫干净,并分析管道内部的气体含量?
回答: 管道外打磨除锈存在产生高温的可能,视为动火作业,应对管道进行置换吹扫并分析管道内部的可燃气体含量。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21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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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2.在盛有易燃介质的储罐、管道外壁上打磨应按照什么级别动火进行管理?
回答: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盛有易燃介质且处于运行状态下的储罐、管道外壁进行包括打磨在内的动火作业。确需进行的、按照特级动火作业的要求,充分辨识作业风险,采取降低运行液位,改变作业方式(如采用砂布轮等低发热的打磨方式),加强监测等措施,降低作业风险。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22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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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3.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设备内部怎么检测可燃气体?
回答: 本标准第5.3.1条要求的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是针对具备条件,可以置换、清洗,可以分析设备内部气体的设备。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无法实现设备内部气体检测。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23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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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4.动火作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连续检测可燃气体浓度,是否需要建立检测记录?
回答: 本标准要求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可燃气体监测;第5.2.6 条规定了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如有必要的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的要求。如:
(1)系统内物料受热影响可能发生气体逸出的场合;
(2)系统隔离不彻底,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串人的场合;
(3)附近在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装卸或排料作业的场合;
(4)其他可能释放易燃易爆物料的场合。
标准中未对特级动火期间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可燃气体连续检测记录做出明确要求。企业应在特级动火期间在动火作业票上至少每2h 记录一次可燃气体检测结果。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24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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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5.动火作业前的气体分析,为什么要规定 30min 限制?从何时开始计时,何时计时结束?
回答: 动火作业场所的外部环境是动态变化的,如果气体分析时间和作业开始时间间隔过长,现场作业环境状态可能发生改变,气体分析合格的场所也可能又出现气体积聚的现象,这时在开展实际作业时现场可能出现可燃气体超标的情况。30min 为企业能完成现场气体取样检测办票审批流程的大致时间,且目前气体检测技术也比以前有所提高,可实现快速检测,因此规定 30min 的间隔时间是合理的。
动火前30min 开展气体分析具体是指从在作业现场取样进行气体分析起,到动火作业真正开始实施的时间止。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2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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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6.对于作业环境可能存在多种气体(蒸气)的情形,应如何进行动火气体分析?
回答: 可采用取样器现场取样,经色谱分析仪分析后,得出混合气中每种气体含量,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视为合格;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视为合格。混合气体中爆炸下限最低的气体检测合格方可视为该混合气体检测合格。
有条件的企业可根据作业环境中已知的混合气体组成,计算混合气体的爆炸下限。计算公式为:
出处: 《应用问答1》 二、动火作业 , 第 26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