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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5.5.1条
4.15.5.1 应采用合适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开展变更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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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5.5.2条
4.15.5.2 参与变更风险评估的人员应包含变更涉及的所有专业人员 ,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评估能力和工作经验。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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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5.6.1条
4.15.6.1 变更申请表及风险评估材料应按照管理制度要求 ,上报相应部门及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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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5.6.2条
4.15.6.2 审批人应审查变更流程与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变更的风险评估的准确性以及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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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5.8.2条
4.15.8.2 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档案至少应包括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实施的相关资料、变更关闭确认记录、其他与变更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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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6.1.3条
4.16.1.3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 ,辨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 ,结合运行经验和事故教训 ,按规定要求编制针对性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基层岗位应在现场处置方案的基础上 ,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特点 ,编制简明的应急处置卡 ,明确报告、处置、救援和避险等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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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第二、四条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九条
1.涉及精细化工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应按规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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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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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式焚烧炉(RTO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苏应急〔2021〕46号)第4.1.10条
4.1.10RTO炉系统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对于废气成分复杂的,应进行HAZOP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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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式焚烧炉(RTO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苏应急〔2021〕46号)第4.1.17条
4.1.17新建项目中RTO炉系统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单独新建、改、扩建RTO炉系统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