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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7.2.8条
7.2.8 液氢增压泵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氢增压泵出口与第一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2 液氢增压泵应设置进口、出口压力超限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3 液氢增压泵系统应设控制柜频率过高、过低报警装置;4 液氢增压泵应设温度超限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5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高、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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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5.3条
12.5.3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1 综合部分:1) 竣工技术文件说明;2) 开工报告;3) 工程竣工证书;4)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清单及其相应签证文件;5) 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复验报告。2 建筑工程:1)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2) 地基验槽记录;3) 钢筋检验记录;4)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5) 混凝土/砂浆试件试验报告;6) 设备基础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记录;7) 设备基础沉降记录;8) 钢结构安装记录;9) 钢结构防火层施工记录;10) 防水工程试水记录;11) 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试验记录;12) 合格焊工登记表;13) 隐蔽工程记录;14) 防腐工程施工检查记录。3 安装工程:1) 合格焊工登记表;2) 隐蔽工程记录;3)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4) 静置设备安装记录;5) 设备清理、检查、吹扫、置换、封存记录;6) 设备安装记录;7) 设备单机运行记录;8) 阀门试压记录;9)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10) 管道系统安装检查记录;11) 管道系统试验记录;12) 管道系统吹扫/置换记录;13) 设备、管道系统防静电接地记录;14) 电缆敷设和绝缘检查记录;15) 报警系统安装检查记录;16) 接地体、接地电阻、防雷接地安装测定记录;17) 电气照明安装检查记录;18)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查记录;19) 仪表调试及其系统试验记录。4 竣工图。5 观感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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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4.0.8条
4.0.8 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压缩机出口与第1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n 2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n 3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n 4 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设温度或压力报警和停机装置;/n 5 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有置换吹扫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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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4.0.10条
4.0.10 氢气站、供氢站的氢气罐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如安全阀等;/n 2 氢气罐顶部最高点,应设氢气放空管;/n 3 应设压力测量仪表;/n 4 应设氮气吹扫置换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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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4.0.13条
4.0.13 氢气站应按外销氢气量选择氢气灌装方式。氢气灌装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应设有超压泄放用安全阀;/n 2 应设有氢气回流阀,氢气回流至氢气压缩机前管路或氢气缓冲罐;/n 3 应设有分组切断阀、压力显示仪表;/n 4 应设有吹扫放空阀,放空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n 5 应设有气瓶内余气及含氧量测试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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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第5.5.5、5.5.12条、《烧碱装置安全设计标准》T/HGJ10600-2019、《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3014-2008、《爆破片的设置和选用》HG/T20570.03-95第10.0.1.5条
安全阀、爆破片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置的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其中,超过100m3的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阀。
3.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设置时,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应设压力表和放空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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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第5.5.9条、《石油化工液化烃球形储罐设计规范》SH3136-2003第8.5条
1.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2.丁二烯球形储罐设置氮封系统,安全阀出口管道应设氮气连续吹扫或采取储罐压力高高联锁氮气吹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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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第5.5.10条、《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7-2008第5.5.4.6条
1.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排放,安全阀排气应引至回收系统或火炬排放燃烧系统。
2.环氧乙烷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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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二条
设备、设施、管道、管件、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通气管等选型、材质、安装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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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1.企业应建立安全阀检测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
2.安全阀、爆破片等超压泄放装置进出口必须保证畅通,压力容器与超压泄放装置之间的管道及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积不得小于超压泄放装置的进口截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