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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第5.6.1.5条
5.6.1.5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n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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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第5.6.2条
5.6.2应急处置/n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并开展先期处置:/n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n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本企业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n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単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n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n5.6.3应急评估/n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n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n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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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GBT 37327-2019)第13.4.2条
13.4.2常压储罐清攏时做好清扫出油气的回收、分离、计虽、运输、存储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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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GBT 37327-2019)第13.5条
13.5常压储罐报废永久性处置程序/n具备拆除条件的常压储罐清罐后应严格按照报废常压储罐拆除方案,进行切割、移除、运输、储存等流程处置,并采取相应安全及环保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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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8599-2020安全阀与爆破片安全装置的组合第1条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阀与爆破片安全装置的组合(以下简称组合装置)的应用与设计、安装、排量修正系数的测定、排量修正系数的应用、标识、质量证明书、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爆破片安全装置出口侧到安全阀入口侧的距离不大于5倍管径的串联组合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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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8599-2020安全阀与爆破片安全装置的组合第10条
10 包装和运输:组合装置应进行包装以避免任何损坏, 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影响其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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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钢制低温储罐技术规范》(GBT 50938-2013)第7.4.4条
7.4.4保冷材料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发生物理性能变化、化学性能变化或其他质量降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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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钢制低温储罐技术规范》(GBT 50938-2013)第8.2.6条
8.2.6石油化工钢制低温储罐用钢材在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混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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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钢制低温储罐技术规范》(GBT 50938-2013)第8.2.7条
8.2.7不锈钢材料在加工、储存和运输时,应防止表面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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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钢制低温储罐技术规范》(GBT 50938-2013)第8.3.10条
8.3.10预制构件的存放、运输应采取防变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