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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3.6条
4.9.3.6 企业应严格执行开停车方案 ,建立重要环节责任人签字确认机制。引进物料时应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流程确认 ,实时监测物料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严格按方案控制进退物料的顺序和速率 ,现场应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检 ,监控泄漏等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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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3.7条
4.9.3.7 停车检修设备、管线倒空时 ,应有序排放;设备、管线倒空置换干净后进行能量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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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3.8条
4.9.3.8 开停车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 ,应将无关人员及时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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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4条
4.9.4 异常工况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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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4.1条
4.9.4.1 企业应优化报警设置 ,对装置的工艺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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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4.2条
4.9.4.2 操作人员应及时响应、处置报警信息 ,重要报警要有报警原因分析及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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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4.3条
4.9.4.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操作经验不断完善各类异常工况处置程序 ,对员工开展异常工况的处置能力培训和考核 ,确保有关岗位人员能够及时恰当地处置异常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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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4.4条
4.9.4.4 企业应建立报警管理系统 ,设定报警管理的关键指标 ,借助报警管理系统定期统计分析报警率 ,优化报警设置 ,减少报警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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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4.5条
4.9.4.5 企业应对异常工况下的应急处理进行授权 ,确保在出现异常工况时 ,有关岗位人员能够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危及人身安全时 ,及时组织人员紧急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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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0.1 条
4.10.1 建立设备完好性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设备完好性管理制度 ,明确设备完好性管理的范围、职责和工作程序、标准 ,规范设备管理和技术改进措施 ,确保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