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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第3.0.4条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1.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部分;2.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3.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5.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6.电力电缆的金属互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护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7.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8.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9.装有架空地线或电气设备的店里线路杆塔;10.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拦;11.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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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第4.2.9条
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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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第4.2.3条
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接地线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已有建构筑物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线在穿过新建构筑物处,可绕过基础或在其下方穿过,不应断开或浇筑在混凝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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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第6.2.3条
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地线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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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第6.3.12条
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采用金属或导电容器,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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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第7.13.1条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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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第(二十)条
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液氯和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应设计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充装设备管道的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安全附件应配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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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53-2015)第 12.1.1条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可靠 , 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 2 处与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 , 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 4mm2 ;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 , 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 2 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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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N50057-2019)第4.2.2.3条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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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7.1条
厂内各类建、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50057和GB50058的规定,室外空分装置、制氧间、压氧间、灌氧站房、氧气储罐防雷接地最大冲击电阻30欧姆,空分装置内外集聚液空、液氧的各类设备及氧压机、氧充瓶台管道,室外架空氧气管道防静电最大接地电阻10欧姆。室外空分装置防雷接地和冷箱内主要设备防静电接地应分别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