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1.3.5条
11.3.5 管式炉点火作业时,应双人配合作业,先用蒸汽吹扫,然后遵循先送富油后点火,先点引火后送煤气的原则。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1.5.9条
11.5.9 进入棒式过滤器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中毒或灼伤,吹扫过滤棒时,给汽应由小到大,身体避开易外漏部位,防止烫伤。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3条
16.3 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应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 18%~21%(体积百分浓度)范围内。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应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或等于12V。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13条
16. 13 不宜进行多层检修作业,特殊情况时,应采取层间隔离措施。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14条
16.14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作业点下部应采取措施,人员不应通行和逗留,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暴雨等恶劣环境和有职业禁忌人员,不应从事高处作业。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17条
16.17 含有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的管道、设备检修前,应将腐蚀性气体、液体排净、置换、冲洗,分析合格,检修时作业面应低于腿部,否则应搭设脚手架。检修现场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18条
16.18 煤气系统抽、堵盲板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na) 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nb) 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nc) 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nd) 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ne)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19条
16.19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不应入内。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20条
16.20 各种动土作业,应对动土区域地下设施进行确认,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经确认采取措施后方可动土作业。
-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6.21条
16.21 焦炉热修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工具与动力线接触造成人员触电,防止被红焦及热气烫伤或灼伤,在焦炉地下室和蓄热室区域作业时,应防止煤气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