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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1.6条
10.1.6 低压配电装置宜设在加氢站的站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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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1.7条
10.1.7 加氢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等场所,应穿钢管保护。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内敷设的电缆,应在下列位置做隔离密封:1 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2 相邻的不同环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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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1.8条
10.1.8 当采用电力电缆沟敷设电缆时,沟内应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氢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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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1条
10.2.1 加氢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雷与接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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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2条
10.2.2 当储氢容器壁厚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防雷接地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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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3条
10.2.3 加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其防雷设施应能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防直击雷的防雷接闪器应使被保护的加氢站建筑物、构筑物处于其保护范围内。通风风管、氢气放空管等凸出屋面的物体防雷设施设置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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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4条
10.2.4 加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铁窗和突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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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5条
10.2.5 加氢站内的电气设备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及信息系统接地,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采用各种接地要求的最小值,并不得大于10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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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6条
10.2.6 加氢站内的站房和加氢岛罩棚等建筑物、构筑物需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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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7条
10.2.7 加氢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