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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并明确工艺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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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原理,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关键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
2.装置正常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
3.工艺参数一览表,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值及联锁值;
4.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及操作时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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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工艺卡片,工艺卡片应与操作规程中的工艺控制指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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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企业应每年确认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应至少每三年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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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企业应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编制、修订和审核操作规程,将成熟的安全操作经验纳入操作规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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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企业应在作业现场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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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定期对岗位人员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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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
生产过程中严禁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对异常工况处置应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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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当工艺路线、控制参数、原辅料等发生变更时,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开展变更安全风险分析;变更后应对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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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参数操作;
2.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有操作记录;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