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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8条
10.2.8 加氢站设有电子信息系统时,防雷防护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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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9条
10.2.9 进入加氢站的电线电缆、通信线缆应设置相应的浪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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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10条
10.2.10 加氢站内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金属构件等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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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2.11条
10.2.11 各种接地系统,每个连接部位之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0.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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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3.1 条
10.3.1 加氢站氢系统中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险的设备、管道、作业工具,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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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3.1A条
10.3.1A 氢气压缩机间、氢气压力调节阀组间、液氢泵等房间,氢气长管拖车、氢气管束式集装箱、液氢罐车、液氢罐式集装箱停泊区,管道区域,均应设置防静电金属接地板,接地板材质应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相近。接地板截面宽不宜小于50mm,高不宜小于10mm,接地板最小有效长度宜为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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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3.1B条
10.3.1B 加氢机、液氢汽化器、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气柜等设备应设防静电接地;管道、阀门及装卸运输车辆或移动式储氢容器等设施应设防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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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3.1C条
10.3.1C 氢气、液氢等可燃物管道、其他金属管道在不同爆炸危险区域边界、分又处,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氢气每隔50m处,液氢每隔20m处,管道始端、末端,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当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每隔20m应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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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3.1D条
10.3.1D 静电接地宜与其他接地共用接地体。当采用专用静电接地体时,氢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液氢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与其他接地体间距不得小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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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3.3A条
10.3.3A 氢气、液氢等可燃物管道上的法兰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电阻应小于0.03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