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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4.2.5条
4.2.5各功能分区内,生产关系密切、功能相近或性质类同的设施,应采用联合、集中的布置方式:/n1功能相近的建筑物宜合并布置;/n2与生产装置联系密切的动力及公用工程设施可按照组团方式集中布置;/n3有毒、有味、散发粉尘的装置或设施,宜集中布置;/n4各类仓库,宜按储存货物的性质,合并设计为大体量或多层仓库,并提高机械化装卸作业程度,有效地利用空间;/n5铁路线路、装卸及仓储设施,应根据其性质及功能,相对集中布置,避免或减少铁路线路在厂区内形成的扇形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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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4.6.1条
4.6.1厂内运输线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n1应与厂外铁路进线方位、厂外道路和码头的位置相适应, 使内外协调、物流顺畅,应避免折返和迂回运输;/n2应合理组织人流、货流,避免交通繁忙的线路之间平面交叉;/n3铁路线路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铁路沿线宜作为铁路货位利用的场地,不宜布置与铁路运输作业无关的建(构)筑物;/n4专用码头的陆域部分与厂区之间的运输线路应有良好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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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4.6.3条
4.6.3全厂性仓库应按储存物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合并,集中地布置在靠近运输线路、装卸作业方便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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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4.6.4条
4.6.4散装固体物料、燃料仓储设施或堆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n1宜邻近主要用户;/n2应方便运输,且应适应机械化装卸作业;/n3堆场应根据物料性质和操作要求铺砌地坪,并应设置良好的排水设施;/n4易散发粉尘的仓储设施或堆场宜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且宜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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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4.6.5条
4.6.5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成品仓库应邻近所属装置布置,并应设置方便装车作业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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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4.9.3条
4.9.3围墙与其他设施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n1围墙与工艺生产装置、储罐或设施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n2围墙与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0m;/n3围墙与铁路线路的距离不应小于5.0m,在条件困难时,铁路至围墙的间距:有调车作业者可为3.5m;无调车作业者可为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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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5.1.3条
5.1.3通道布置应为厂内各设施之间提供必要的安全隔离空间, 并应有保障消防作业需要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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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5.1.5条
5.1.5通道布置应方便消防及检修作业,方便货流及人流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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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6.5.8条
6.5.8装卸作业站台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n1标准轨铁路站台高度应为轨顶面以上1.1m;/n2汽车站台高度应按汽车车厢底板高度确定,一般可采用0.8m?1.3m ;/n3根据物料装卸要求,汽车和铁路均可设置高站台低货位或低站台高货位;/n4当道路和铁路引入建筑物时,室内外地坪高差应符合道路和铁路连接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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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8.2.1条
8.2.1厂区铁路装卸区应按照货物品种和装卸作业的特点,集中分区布置,一般情况下,宜分为固体、散装、堆装、酸碱、集装箱以及液化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各类装卸线宜按货物品种和运量大小,单独或合并设置。固体货物装卸线,应布置在仓库或储存设施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