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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氢生产安全技术规范》(HG/T 30033—2017 )第7.1条
7.1在氟化氢可能泄漏的区域或岗位应按GB50493的有关规定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和通风联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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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8)第6.3.4条
6.3.4双层储罐底板的内罐基础施工应在外罐底板真空泄漏试验合格后进行。外罐底板真空泄漏试验应填写储罐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相关内容,其格式宜符合本标准表A.0.3的规定,内罐基础施工前应填隐蔽工程记录,其格式宜符合本标准表A.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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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87)第8.2.4条
8.2.4罐壁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n1纵向焊接接头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n1)底圈壁板公称厚度小于或等于10mm时,应从每条纵向焊接接头中任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板厚大于10mmft小于25mm时,应从每条纵向焊接接头中任取2个300mm进行射线检测,其中一个位置应靠近底板;板厚大于或等于25mm时,每条纵向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检测;/n2)其他各圈壁板,当壁板公称厚度小于25mm时,厚度差不大于1mm视为同等板厚,每一焊工焊接的每种板厚,在最初焊接的3m焊接接头的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以后对每种板厚在每30m焊缝及其尾数内的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当板厚大于或等于25mm时,每条纵向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检测;/n3)低温储罐壁板纵向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检测。/n2环向焊接接头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n1)以较薄的板厚为准的每种公称厚度的壁板应在最初焊接的3m焊接接头的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以后对于每种公称厚度的壁板,应在每60m焊接接头及其尾数内的任意部位取300mm进行射线检测;/n2)低温储罐壁板环向焊接接头应进行不低于20%的射线检测°/n3罐壁T字焊缝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n1)底圈壁板公称厚度小于或等于10mm,按本条第1款第1项进行射线检测时,应包含25%的T字焊缝;其他各圈壁板,按本条第1款第2项中射线检测部位的25%应在T字焊缝位置选取;各圈壁板公称厚度大于10mm时,T字焊缝部位应进行100%射线检测;/n2)罐壁T字焊缝检测部位应包括环向和纵向焊缝各300mm的区域;/n3)低温储罐壁板T字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n4罐壁开孔、接管焊接接头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n1)齐平型清扫孔组合件所在壁板与相邻壁板的对接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检测;/n2)标准屈服强度下限值大于390MPa或公称厚度大于25mm的碳素钢及低合金钢壁板上的接管、补强板角接焊接接头,应在焊接完成或消除应力热处理,以及充水试验后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n3)开孔的补强板焊接完成后,应由信号孔通入lOOkPa?200kPa的压缩空气,检査焊接接头的严密性,无泄漏为合格;/n4)双层低温储罐的外罐壁板和罐顶接管、补强板角接焊接接头应进行100%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n5)低温储罐壁板所有角接焊接接头、临时工卡具打磨处、电弧擦伤修补处打磨后,应进行100%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n6)低温储罐壁板所有角接焊接接头、临时工卡具打磨处、电弧擦伤修补处打磨后,应进行100%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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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89)第8.2.6条
8.2.6浮顶焊接接头应进行下列检测和试验:/n1采用单面连续焊的浮顶底板、单盘板焊接接头,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得低于53kPa,保持时间不应少于5s,无泄漏为合格。/n2采用双面连续焊的浮顶底板、单盘板焊接接头,应在上部焊缝焊接完成后按本条第1款的要求检查合格后再焊接下部的连续焊缝;全部焊完后应采用煤油渗漏试验进行检测,无渗漏为合格。/n3隔舱的环板及隔板的焊接接头,应采用煤油渗漏试验进行严密性试验,无渗漏为合格;隔舱顶板的焊接接头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密封性试验,或逐舱充入压力为785Pa的压缩空气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时间不得小于5min,无泄漏为合格。/n4单盘式浮顶的所有隔舱和双盘式浮顶具有密封结构的隔舱,应逐舱充入压力为785Pa的压缩空气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时间不得小于5min,无泄漏为合格。/n5当受结构限制不能采用真空箱法进行密封性试验时,可采用煤油渗漏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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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209)第8.4.8条
8.4.8浮顶排水管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n1储罐充水前,以390kPa压力进行水压试验,保压30min应无渗漏。/n2在浮顶的升降过程中,浮顶排水管的出口应保持开启状态,以无泄漏为合格。采用旋转接头的浮顶排水管在储罐充水试验后,应重新按本条第1款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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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11.6 氨压
11.6 氨压缩机房、设备间、楼梯间、穿堂等部位应设置消火栓系统。大型冷库、高层冷库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根据环境温度进行设计选型。制冷机房内的氨压缩机、贮氨罐等部位宜设置开式喷淋系统,且可手动控制,用于吸收、稀释泄漏的氨气。大型冷库、有条件的中小型冷库宜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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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11.7
11.7 氨制冷机房等液氨泄漏的主要防范部位,应设置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其报警浓度应符合GB 50072的规定,并应能在报警时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定期进行调零与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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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11.10
11.10 氨制冷储存场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含对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危险事故的基本预测和危害分析;报警、停机、关阀、泄压排空、器具堵漏、自救灭火等应急处置措施;隔离、疏散方式,中毒、 烧伤救护方法等现场抢救措施和条件保障;事故处理后的善后洗消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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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3.5条
6.3.5 氢气储存压力容器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安全阀,整定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2 容器应设置氢气放空管,放空管应设置2只切断阀和取样口;3 应设置压力测量仪表、压力传感器;4 应设置带记录功能的氢气泄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测装置;5 应设置氮气吹扫置换接口,氮气纯度不应低于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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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7.3.3条
7.3.3 氢气压缩机间或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储氢容器、制氢间等易积聚、泄漏氢气的场所,均应设置空气中氢气浓度超限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氢气含量达到0.4%(体积分数)时应报警并记录,启动相应的事故排风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