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第6.4.1条: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应根据其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严禁跑、冒、滴、漏,消除接近燃点、闪点的高温因素。
装置转动设备漏点油污较多
-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第5.1.3条
厂区内道路根据交通量设置交通标志。
-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6.4.1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应根据其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严禁跑、冒、滴、漏;消除接近燃点、闪点的高温因素。
装置转动设备漏点油污较多。
-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第5.1.2条
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米。
-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11.8.1条
装载物品应放正、垫稳、绑扎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不得超载运输。
-
《石油储罐附件 第1部分:呼吸阀》( SY/T 0511.1-2010 ) 第9.3条
9.3产品应存放在有防雨设施的仓库中,存放和运输时不准倒置。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第4.3.4条、《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
-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2009)第4.2.5条
4.2.5不应使用无挡板汽车嬢车运输轻质油品。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10.2条
10.2应定期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中的设备传动装置(齿轮、滑轮、胶带运输机托辊、轴承等)、润滑系统以及除尘系统、电气设备等进行检修维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二条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