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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50160-2018年版》第9.2.3 9.2.4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与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储罐仪表穿线管未做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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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火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第6.1.11条
当对爆炸危险区域的线路进行连接时,必须在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防爆接线箱内接线、接线必须牢固可靠、接地良好,并应有防松和防脱装置,用火火灾危险环境的装有仪表及电气设备的箱、盒等,应采用金属材料或阻燃材料制品,电缆和电缆桥架应采用阻燃材料制品。
供电电压高于36V的现场仪表外壳、柜箱支架底座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保护接地
仪表铭牌和仪表位号标识应齐全牢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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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联两个及两个以上需要接地的用电气装置
电机操作柱与其他共用一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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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第6.3.12条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性液体时,宜用金属或导静电容器,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 4.6.2不应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煤油等
装卸油台使用塑料物品盛装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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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第4.1.4条)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引入连接后,应保持电缆引入装置的完整性和弹性密封圈的密封性、并应将压紧元件用工具拧紧,且进线应保持密封、多余的进线口其弹性密封圈和金属垫片、封堵件等应齐全,且安装紧固、密封良好。
防爆电器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未可靠地接地和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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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七)储运系统安全设施14条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汽罐车和装卸场所应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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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1>进出装置区或设备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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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中规定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它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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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4.10.3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的要求
1>储罐切(脱)水的安全措施有:
必须办理申请票证,明确责任人、作业时间和拟(切)脱水储罐;
必须双人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必须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不能同时进行多个储罐的脱水作业。
脱水过程中作业现场不得离人
脱水场地周围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2>液化烃充装的安全措施主要有
必须使用万向节钢管,不得使用软管充装
必须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必须有可靠的静电接地设施和紧急切断设施
必须对充装口进行可靠性确认
必须双人作业
充装车过程中,应设专人在车辆紧急切断阀装置处值守,确保可随时处置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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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2003)第2.4.1条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范》(HG/T 20531-2014 第5.3.1条)
安装DCS、PLC、SIS等设备的控制室、机柜间过程控制计算机的额机房、应考虑防静电接地,其室内的导静电地板,活动地板,工作台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