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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4.5.3条
5.4.5.3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n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n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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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5.6.3条
5.5.6.3 企业在进行检维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n1) 检维修前:/n(1) 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n(2) 编制检维修方案;/n(3) 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n(4) 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n(5) 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n(6) 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n(7) 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n2) 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n3) 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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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5.7.1条
5.5.7.1 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拆除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n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n除设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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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5.7.2条
5.5.7.2 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于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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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1条
5.6.1 作业许可/n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n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n1) 动火作业;/n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n3) 破土作业;/n4) 临时用电作业;/n5) 高处作业;/n6) 断路作业;/n7) 吊装作业;/n8) 设备检修作业;/n9) 抽堵盲板作业;/n10) 其他危险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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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2.4条
5.6.2.4 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n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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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2.5条
5.6.2.5 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 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n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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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3.1条
5.6.3.1 企业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n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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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3.2条
5.6.3.2 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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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3.3条
5.6.3.3 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5.6.1 中规定的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