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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0.4条
1.企业应按制度对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建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明确操作、专业技术、管理等人员的定期检查要求,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状况并进行分析、处理。
2.车间(装置)设备技术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专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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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
企业应明确设备润滑、盘车、定期切换等日常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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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0.4条、《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七条
企业应落实“三级过滤”(润滑油脂大桶到小桶、小桶到油壶、油壶到机泵应分别设置满足质量要求的过滤设施)“五定”(定质、定量、定点、定时、定人)润滑管理要求,现场的油杯、视镜应清晰显示油位,现场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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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
企业应建立静、动密封点台账,全面辨识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评估泄漏风险,重点关注毒性物料(硫化氢、光气、氯气等急性毒性类别1和类别2的气体)、液化烃法兰密封、高温油泵密封、可燃气体的压力管线、装卸等泄漏风险,并明确具体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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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
企业应加强防腐蚀管理,涉及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适当的防腐蚀措施,加强壁厚检测,明确测厚方法、测厚点部位、检测频次、责任人及记录要求,定期评估防腐效果。其中,多晶硅企业应对换热器中氯硅烷泄漏异常情况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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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1.2.4条
应按照安全完整性定级和验证要求的检验测试周期,对安全仪表功能进行定期全面检验、测试,并详细记录测试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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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2条
企业应制定体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的安全生产核心价值观、安全生产远景目标、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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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5条
主要负责人应为企业选择懂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复合型人员担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建立懂安全、工艺、设备等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建立符合岗位人员安全资质达标的技能操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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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7条
主要负责人制定和实施月度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应组织或参加综合性隐患排查,并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和参加企业级应急演练、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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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第4.1.9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开展生产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深入查找事故事件的技术原因,理清管理上的局限和不足,督促落实事故事件整改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