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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4.7条
12.4.7 接地装置的施工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设计文件对接地体埋设深度未作规定时,接地体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2 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埋设,接地装置的焊接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3 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采用串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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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9.0.8条
9.0.8 要求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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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第9.3.1条、第9.3.3条、《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第5.2.2条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进出装置区或设施处、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部位设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液化烃的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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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3.4条
5.6.3.4 作业完毕,应先关管线上的阀门,后关槽车上的阀门,待液位不高于罐车规定液位后再关回气阀,静置10分钟后方可拆除连接充装臂,拆除静电接地线,移开固定车辆设施和车前警示标识,驶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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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第4.2.9条
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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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第4.2.3条
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接地线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已有建构筑物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线在穿过新建构筑物处,可绕过基础或在其下方穿过,不应断开或浇筑在混凝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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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第6.2.3条
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地线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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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53-2015)第 12.1.1条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可靠 , 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 2 处与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 , 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 4mm2 ;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 , 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 2 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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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9.3.5条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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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配电箱出线口未进行防火封堵。主装置配电箱未配备接地线,配电箱内敷设的绝缘地埑未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