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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 第6.2.1.3条
6.2. 1.3 架空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n—一煤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mm;/n—一煤气管道与在同一支架上平行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2的规定;/n—一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敷设时,煤气管道应架设在上方,对于容易漏气、漏油、漏腐蚀性液体的部位如法兰、阀门等,应在煤气管道上采取保护措施;/n—一与氧气和乙炔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遵守GB16912的有关规定和乙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n—一油管和氧气管宜分别敷设在煤气管道的两侧;/n—一与煤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操作装置,应避开煤气管道法兰、闸阀、翻板等易泄漏煤气的部位; /n——在现有煤气管道和支架上增设管道时,应经过设计计算,并取得煤气设备主管单位的同意;/n——煤气管道和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缚,电线,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滤除外;/n——其他管道的托知、吊架可焊在煤气管道的加固圈上或护板上,并应采取指施,消除管道不同热膨胀的相互影响,但不应直接焊在管壁上;/n一—其他管道架设在管径大于和等于1200mm的煤气管道上时,管道上面宜预留600mm的通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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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 第10.2.2条
10.2.2 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 置,并采取 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h;不超过100mg/m3时,人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h;在不超过200mg/m3 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20min。/n工作人员每次进人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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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 第12.2.4条
12.2.4 设施配置/n煤气防护站应尽可能设在煤气发生装置附近,或煤气设备分布的中心且交通方便的地方,煤气防护人员应集中住在离工厂较近的地区。/n煤气防护站应设煤气急救专用电话。/n氧气充装室应符合GB16912的有关规定。/n煤气防护站应配备呼吸器、通风式防毒面具、充填装置、万能检查器、自动苏生器、隔离式自救器、担架、各种有毒气体分析仪、防爆测定仪及供危险作业和抢救用的其他设施(如对讲电话),并应配备救护车和作业用车等,且应加强维护,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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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0.4.2条
10.4.2 干法熄焦应符合下列规定∶/na)应保证干熄焦装置整个系统的严密性。投产前和大修后均应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nb)干熄焦锅炉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施工、验收、检测及检修均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nc)干熄焦排出装置区域应通风良好,干熄焦排出装置的振动给料器及旋转密封阀周围,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声光报警装置;干熄焦排出装置的排焦溜槽及运焦带式输送机位于地下时,排焦溜槽周围及运焦通廊的地下部分,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声光报警装置。/nd)干熄焦装置最高处,应设置风向仪和风速社。风速大于20m/s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起重机轨道两端应设置固定装置。/ne)横移牵引装置、起重机和装入装置等应设置限位和位置检测装置,横移牵引装置和起重机还应设置速度检测装置。/nf)干熄焦气体循环系统的锅炉出口和二次除尘器上部,应设置防爆装置。/ng)干熄焦装置应设置循环气体成分自动分析仪,对一氧化碳、氢和氧含量进行分析记录。/nh)进入干熄炉、排出装置和循环系统内检查或作业前,应关闭放射线源快门,进行系统内气体置换和放射源浓度、气体成分检测。进入人员应携带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检测仪器和与外部联络的通讯工具。/ni)运行中检修排出装置时,应戴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nj)不应在防爆孔和循环气体放散口附近停留;/nk)应保证干熄焦所有联锁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nl)干熄焦起重机应采用可靠的制动装置。/nm)对钩吊车的钢丝绳的检修和更换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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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2.3.4条
12.3.4 制氢还原态催化剂,不应接触空气及氧气,停工时应处于氮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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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4.2.2条
14.2.2 进入转化炉的氧气管道应设置止逆阀,并采取蒸汽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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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4.2.3条
14.2.3 应设转化炉出口温度的高低位报警联锁停车系统,当超过联锁值时,立即切断氧气来源,并通入水蒸气进行密封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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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4.2.7条
14. 2.7 点火前注意氧气管道的置换及排水,置换后确保氧气压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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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4.2.8条
14.2.8 确保入炉蒸汽压力大于入转化炉氧气压力,入转化炉氧气压力大于入炉焦炉煤气压力,人炉焦炉煤气压力大于转化炉内压力,防止焦炉煤气进入氧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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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14.2.10条
14.2.10 当焦炉煤气气量降低时,要及时适量减少氧气量,防止超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