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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 18265-2019)第4.3.1条
4.3.1 危险化学品库房内的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暨应按GB 50058的規定执行。危险化学品库房爆炸危险环境内使用的电瓶车、铲车等作业工具应符合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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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 27550-2011第8.1 充条
8.1 充装站的电气、仪表配置、安装验收应符合GB 50058 和GB 5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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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14544-2008)第4.3.1条
4.3.1氯乙烯和聚氯乙烯生产装置中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058、GB50257的规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防爆电气产品应符合GB383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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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3.3.8条
3.3.8?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n《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标准的规定。/n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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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10.2.6条
10.2.6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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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2.8 条
5.2.8 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并宜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执行。受工艺特点或自然条件限制的设备可布置在建筑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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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7.2 条
5.7.2 散发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爆炸危险区范围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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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第5.1.10条
5.1.10 散发可燃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场所,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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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第5.8.4 条
5.8.4 使用或生产可燃气体或甲、乙类可燃液体的生产和储运区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设置独立于基本控制系统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现场电子仪表设备应采取合适的防爆措施,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的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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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第8.3.1 条
8.3.1 厂房(仓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n1 当同一厂房内分隔为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n2 甲、乙、丙类敞开式厂房,其层数、高度、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及设备布置确定。半敞开式厂房其层数、高度、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封闭式厂房执行,当半敞开式厂房的敞开部分与封闭部分采用防火墙分隔时,厂房敞开部分的层数、高度、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及设备布置确定,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墙高度应高出厂房较低部分屋面4m,当防火墙高出厂房较低部分屋面不足4m时,厂房屋面靠近防火墙4m范围内的屋面板及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n3 办公室、休息室、控制室、化验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爆墙与厂房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n4 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控制室、化验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当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n5 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2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或二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n6 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n1)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应超过1d的需要量。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性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n2)设置丙类中间仓库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n3)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