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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3.10条
12.3.10 氢气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1 压力试验应以氮气或干燥无油空气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05倍~1.10倍。在进行气体压力试验前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在实施时严格执行。2 气密性试验应分为高、低压检测阶段,在气体压力试验达到试验压力后应保压5min,然后降压至设计压力,对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若未检出泄漏,应继续保压不少于30min,无压力降后,应将试验压力降至零,进行第二阶段的低压检测,其试验压力应为2MPa±10%,试验时间不应少于30min,应以未检出泄漏和无压力降时判定为合格。3 泄漏量试验介质宜采用氮气或氦气。4 泄漏量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当使用氮气进行泄漏量试验时,应保压24h以上,平均每小时的泄漏率应小于0.5%时判定为合格;当使用氮气做泄漏量试验时,应保压1h以上,平均每小时的泄漏率应小于0.5%时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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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3.11条
12.3.11 氢气管道系统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吹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氮气或干燥无油空气进行吹扫;2 纯度大于或等于99.99%的氢气系统,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3 当采用空气吹扫时,在吹扫合格后应以氮气置换吹扫,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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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3.12条
12.3.12 氢气管道采用氮气或空气吹扫时,其压力宜为0.1MPa~0.3MPa,气体流速不得小于20m/s,在排气口应设白色油漆板检查,应以10min内板上无铁锈或其他杂物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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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3.13条
12.3.13 氢气管道系统在试验和吹扫合格后,应以氮气置换至含氧量低于1%,充氮气保持在0.2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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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3.14条
12.3.14 给水排水等管道工程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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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3.15条
12.3.15加氢站中各类管道的施工安装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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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4.1条
12.4.1 电气柜、盘及二次回路接线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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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4.2条
12.4.2 照明装置及线路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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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4.3条
12.4.3 电气仪表工程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与电气仪表工程安装相关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及管道系统已检验验收,满足施工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2 安装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3 安装所需柜、盘、线缆和仪器仪表等设备、附件、材料均已检验合格,其规格、型号、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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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2.4.4条
12.4.4 设备和管道的防静电接地,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