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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
①PE线若明设时,应选用不少于4m㎡的铜芯线,不得使用铝芯线。
②接地选择明设时,应沿管道或设备外壳敷设,暗设的在接线处外部应有接地标识。
③接地线接线间不得涂漆或加绝缘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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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200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的接地未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在一条接地线中串联两个及两个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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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3.1.7: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采取串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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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4.2.3
接地线未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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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第3.0.16条:需要接地的电气金属外壳、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落地空调外机未做接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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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第3.2.1条
电机设备接地不规范、焊接面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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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设施设备接地线凌乱,有绊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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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第7.1.1条
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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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2011)5.8.3
管道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金属管道均应与已接地的管架做等电位连接,其连接应采用接地连接件;多根金属管道可互相连接后,应再与已接地的管架做等电位连接;
2>平行敷设的金属管道,其净间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30m用金属线连接。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O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3>管架上敷设输送可燃性介质的金属管道,在始端、末端、分支处,均应设置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SOΩ ;
4>进、出生产装置的金属管道,在装置的外侧应接地,并应与电气设各的保护接地装置和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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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爆炸和火灾危险 环境电气装置施工 和验收规范》(GB50257-2014)第 7.2.2 条
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 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必须在 危险区域的进口处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