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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4.10.3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的要求
1>储罐切(脱)水的安全措施有:
必须办理申请票证,明确责任人、作业时间和拟(切)脱水储罐;
必须双人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必须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不能同时进行多个储罐的脱水作业。
脱水过程中作业现场不得离人
脱水场地周围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2>液化烃充装的安全措施主要有
必须使用万向节钢管,不得使用软管充装
必须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必须有可靠的静电接地设施和紧急切断设施
必须对充装口进行可靠性确认
必须双人作业
充装车过程中,应设专人在车辆紧急切断阀装置处值守,确保可随时处置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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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2003)第2.4.1条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范》(HG/T 20531-2014 第5.3.1条)
安装DCS、PLC、SIS等设备的控制室、机柜间过程控制计算机的额机房、应考虑防静电接地,其室内的导静电地板,活动地板,工作台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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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
①PE线若明设时,应选用不少于4m㎡的铜芯线,不得使用铝芯线。
②接地选择明设时,应沿管道或设备外壳敷设,暗设的在接线处外部应有接地标识。
③接地线接线间不得涂漆或加绝缘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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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200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的接地未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在一条接地线中串联两个及两个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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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3.1.7: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采取串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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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4.2.3
接地线未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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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第3.0.16条:需要接地的电气金属外壳、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落地空调外机未做接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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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第3.2.1条
电机设备接地不规范、焊接面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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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设施设备接地线凌乱,有绊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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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第7.1.1条
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