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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第B4.2(4)条
爆破片应正常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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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液化烃球形储罐设计规范》(SH 3136-2003)第8.5条
丁二烯球形储罐应采取以下措施:
1.设置氮封系统;
2.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下时,应设置水喷淋冷却系统;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上时,应设置冷冻循环系统和阻聚剂添加系统;
3.丁二烯球形储罐安全阀出口管道应设氮气吹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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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5.10条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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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 3017-2008)第5.5.4.6条
超过100m3的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阀,安全阀排气应引至回收系统或火炬排放燃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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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 号)
1.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
2.对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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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1-2006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1.企业应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
2.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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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