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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3081-2003第2.1.1条
保护接地(也称为安全接地)是为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而设置的接地。仪表及控制系统的外露导电部分,正常时不带电,在故障、损坏或非正常情况时可能带危险电压,对这样的设备,均应实施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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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3081-2003第2.1.2条
低于36V供电的现场仪表,可不做保护接地,但有可能与高于36V电压设备接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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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3081-2003
第2.1.3条
当安装在金属仪表盘、箱、柜、框架上的仪表,与己接地的金属仪表盘、箱、柜、框架电气接触良好时,可不做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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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车间泵区接地线凌乱,有绊倒风险,多处未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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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2011)
装置临时配电箱进线电缆以及到用电设备(电焊机)所用电缆与用电设备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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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配电室处临时用电线路过路未采取防护措施,且接地不符合要求;临时用电作业票看不到许可用电时间(只有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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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用电设备保护接地线应采取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挂钩。
用电设备保护接地采用缠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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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第5.8.3.4条:进出生产装置的金属管道,在装置的外侧应接地,并应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装置边界管廊、管道阀门(物料)未设等电位连接和设施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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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2011)第3.2.1条
车间部分配电箱本体及电机外壳未接地保护(部分接地线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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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
第7.1.1条
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