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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4.2.1条
4.2.1 加压煤气化炉、变换炉、甲烷化炉、脱硫脱碳等吸收塔、氨合成塔及其废热锅炉、液氨中间储槽、液氨罐等承压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超温、超压,检测、控制、管理手段不完善等可造成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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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1.15条
5.1.15 涉及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醇、丙烯、氨和氢气等有毒或可燃气体的释放源场所,应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 设置气体泄漏探测报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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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5.1.16条
5.5.1.16 压缩机严禁超温、超压运行,操作人员在巡回检查中遇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先停车处理后向值班班长报告: ——发生火灾、爆炸、大量漏气、漏油、带水、带液、电流突然升高;——超温、超压、断水、缺油不能恢复正常;——机械、电机运转有明显异声,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当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需紧急停车时,应立即通知电工在配电室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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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5.2.11条
5.5.2.11 应定期检查和检测废锅蒸汽中氨含量,并经常注意低压系统压力变化,以防合成废热锅炉列管、氨冷器盘管泄漏,避免高压气体窜入低压系统引起爆炸。若发现低压系统压力突然升高,而原因不明时,应作紧急停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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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5.2.15条
5.5.2.15 经常检查循环机工作内件的运转、密封、润滑情况,如发现撞击、震动、大量泄漏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避免高压气体冲击发生着火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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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1.4条
5.6.1.4 液氨贮罐区应设置喷淋水、排水等防止发生液氨大量泄漏事故的预防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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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1.7条
5.6.1.7 液氨贮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每一罐组的防火堤应设不少于 2 处越堤人行踏步,并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防护墙高度宜为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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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6.2.8 条
6.2.8 要严格控制物料进出顺序和速率,现场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检,监控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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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6.4.5 条
6.4.5 特殊作业现场应听从车间和岗位人员指挥,作业过程应注意工艺和现场环境变化,如遇工艺波动、周边有放空或泄漏等异常情况,应停止作业,确保安全后再重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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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6.4.7 条
6.4.7 发觉氨、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介质泄漏,进一步核实时应佩戴防毒面具,使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检测确认,切勿直接呼吸,以免呼吸道受刺激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