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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1 条
6.0.1常温法空气分离系统和氧产量大于1500m3/h的低温法空气分离系统,除压缩机外宜采用室外布置。室外布置的装置、控制阀组等应采取防雨、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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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2 条
6.0.2设有低温法空气分离装置的氧气站宜将原料空气压缩机和离心式氧气压缩机等集中布置在主厂房内。主厂房宜采用独立建筑,其层数、层高应按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特点、起重设施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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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3 条
6.0.3氧气站内原料空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站房规模、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特点进行布置,宜采用单层布置;
2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吸气过滤器的布置应方便定期清扫、更换;
3当氧气站的原料空气压缩机与压缩空气站的空气压缩机互为备用时,宜布置在同一压缩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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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4 条
6.0.4氧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塞式氧气压缩机超过2台时,宜布置在单独的氧气压缩机间内;
2当采用离心式氧气压缩机时,宜设防护墙或罩;宜与其他压缩机布置在同一压缩机间内;
3氧气压缩机间应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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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5 条
6.0.5灌氧站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实瓶的贮量,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700瓶,防火分区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汁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当氧气实瓶的贮量超过3400瓶时,宜将制氧站房或液氧气化站与灌氧站房分别设置在独立的建筑物内。
3每个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均应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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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6 条
6.0.6独立氧气瓶库的气瓶贮量应根据氧气灌装量、气瓶周转量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独立氧气瓶库的最大贮量不应超过表6.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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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7 条
6.0.7在使用氧气的建筑或厂房内,氧气汇流排间的氧气实瓶贮量不宜超过24h的用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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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8 条
6.0.8氧气站生产的多种空气分离产品需灌瓶和贮存时,应分别设置每种产品的灌瓶间、实瓶间和空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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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9 条
6.0.9氧气贮气囊宜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当贮气囊总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3时,可布置在制氧间内,但贮气囊不得设置在氧气压缩机的顶部。贮气囊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并应设有安全和防火围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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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6.0.10 条
6.0.10氧气站内的设备布置应紧凑合理、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m,且净距满足设备的零部件抽出检修的要求;其净距不宜小于抽出零部件的最大尺寸加0.5m;
2设备与其附属设备之间的净距以及水泵等小型设备的布置间距可根据工艺需要适当减小;
3设备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