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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0)第6.2.2条
6.2.2基础施工单位必须在基础上标有明显的中心位置、方位、标高和沉降观测点,并应提供双方验收签字的基础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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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1)第6.2.3条
6.2.3储罐基础几何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n1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n2基础表面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n1)有环梁时,每10m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6mm,且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12mm;/n2)无环梁时,每3m孤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6mm,且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12mm。/n3沥青砂层表面应平整密实,并应无突出的隆起、凹陷和贯穿裂纹。沥青砂表面凹凸度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査:/n1)当储罐直径大于或等于25m时,同一圆周上的测点,其测量标高与计算标高之差不应大于12mm。同心圆的直径和各圆周上最少测量点数应符合表6.2.3的规定。/n2)当储罐直径小于25m时,基础表面每100m2范围内测点不应少于10点,小于100m2的基础应按100m2计算,基础表面凹凸度不应大于25mm。/n4单面倾斜式基础表面尺寸(图6.2.3)应符合下列规定:/n1)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n2)基础表面倾斜允许偏差应为15mm;/n3)支撑罐壁的基础表面高差,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测量标高与设计标高之差不应大于12mm,且每10m弧长范围内任意两点的测量标高与设计标高之差不应大于6mm;/n4)基础表面凹凸度,每loom?范围内测点不应少于20点,小于100m2的基础应按100m2计算,基础表面凹凸度不应大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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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2)第6.2.4条
6.2.4锚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n1锚固件圆周半径允许偏差为±6mm。/n2锚同件的埋入件部分垂直度不超过3mm。/n3锚固件外露高度应为设计标高±6mm。/n4相邻锚固件的弦长应为理论长度±6mm。/n5锚固件不得与基础钢筋进行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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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3)第6.2.5条
6.2.5对储罐基础进行复验时,应填写储罐基础复测记录,其格式宜符合本标准表A.0.2-1、表A.0.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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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4)第6.3条
6.3罐底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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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5)第6.3.1条
6.3.1罐底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n1底板铺设前,其下表面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刷防腐蚀涂料;底板焊接位置50mm范围内不得涂刷防腐涂料。/n2按排版图铺设底板,排版图所示方位应与基础方位重合。/n3安装过程中应保持基础及沥青砂层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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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6)第6.3.2条
6.3.2当底板采用搭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n1中幅板之间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mm,搭接接头间隙不应大于1mm。/n2中幅板与环形边缘板搭接时,中幅板搭接在环形边缘板的上面,搭接宽度不应小于60mm。/n3应将搭接接头的三层钢板重叠部分的上层底板切角,切角长度应为搭接宽度的2倍,切角宽度应为搭接宽度的2/3(图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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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7)第6.3.3条
6.3.3底板采用带垫板的对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n1垫板拼接接头应采用对接熔透焊,下方应按设计要求加设垫板。/n2垫板与对接的两块底板点焊固定前应将污物清理干净,将垫板与对接的两块底板贴紧,点焊固定后的间隙不应大于1mm。/n3当设计文件对底板对接接头间隙无要求时,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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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8)第6.3.4条
6.3.4双层储罐底板的内罐基础施工应在外罐底板真空泄漏试验合格后进行。外罐底板真空泄漏试验应填写储罐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相关内容,其格式宜符合本标准表A.0.3的规定,内罐基础施工前应填隐蔽工程记录,其格式宜符合本标准表A.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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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7-2109)第6.4条
6.4壁板组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