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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3.1条
4.3.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合规性管理制度 ,明确合规性管理的主管部门 ,确定合规性管理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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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3.2条
4.3.2 企业应组织各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法定要求进行识别、获取、公布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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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3.3条
4.3.3 企业应建立法规标准管理工作程序 ,明确定期获取和识别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法定要求的渠道 ,定期进行适用性评估 ,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并将新要求转化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规程。识别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b ) 相关部门规章;
c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d )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e ) 上级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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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3.4条
4.3.4 企业应及时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的新规定、新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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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3.5条
4.3.5 企业应将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法定要求应用于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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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3.6条
4.3.6 企业应成立合规性审核小组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执行中的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等的安全生产合规性审核 ,当企业发生事故、重大安全事件以及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及时对相关内容开展合规性审核。对审核中提出的不符合项 ,应及时组织各部门进行整改 ,并跟踪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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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3.7条
4.3.7 企业应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法定要求、相关审核及整改情况记录 ,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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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4.1条
4.4.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见 A.2 ) ,明确责任部门 ,对装置规划、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收集获取 ,明确收集获取的时间间隔、途径、识别方法、应用管理等内容 ,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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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4.2条
4.4.2 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 相关化学品(包括废弃物)信息;
b ) 规划及工艺技术信息;
c ) 工程建设及安装调试有关信息;
d ) 设备设施信息;
e ) 自控及安全仪表信息;
f ) 相关公用(辅助)工程系统信息;
g ) 同行业事故事件信息;
h ) 同行业企业良好安全管理实践;
i ) 企业需要收集的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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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4.3条
4.4.3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a ) 制造商或供应商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b ) 项目工艺技术提供商、设计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商提供的工艺信息和详细设计信息等;
c ) 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设施信息;
d ) 相关方提供的设备和管道完工试验报告、单机和系统调试报告、监理报告、特种设备及附件检验检测报告、消防验收报告、安全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
e ) 同行业、同类企业或同类化工过程的事故调查报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