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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第11.2.5条
11.2.5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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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2013)7.1
7.1 氢系统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a)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控制储存和操作中氢的使用量;b)制定相应操作程序;c)减少处于危险环境中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所处时间;d)避免氢/空气(氧气)混合物在密闭空间积聚;e)确定氢系统的爆炸危险区域,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 GB50058 的规定;f)确保氢系统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无其他杂物,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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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2013)7.3.2.4.1
7.3.2.4.1有爆炸危险的房间,事故排风机的选型应符合GB50058 的规定,且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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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2013)7.3.5.1
7.3.5.1防爆要求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且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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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2013)7.4.2.1
7.4.2.1氢火焰检测报警仪应根据响应时间、检测距离、覆盖范围、灵敏度等因素选用,并符合GB5005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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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氢生产安全技术规范》(HG/T 30033—2017 )第6.2.10条
6.2.10 防火防爆岗位的各种电气设备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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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氢生产安全技术规范》(HG/T 30033—2017 )第6.2.11条
6.2.11爆炸性环境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配置、选择、安装应符合GB 50058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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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氢生产安全技术规范》(HG/T 30033—2017 )第6.3.1条
6.3.1作业场 所应符合GB 12158、 GB 50016、GB 50140、 GB 5005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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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8.1
8.1 仓储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JGJ 16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室内储存场所和丙类液体室内储存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GB 5005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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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0.1.2条
10.1.2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确定设防等级。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