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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19)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未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未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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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第二十四条:爆炸危险场所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罐区部分防爆穿线管封堵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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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151-2021)第11.0.8条
每两周应对氮封储罐泡沫产生器的密封处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应及时更换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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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151-2021)第11.0.9条
每月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 D表 D.0.2 记录 ,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 (装置)、泡沫液储罐、泡沫消火栓、泡沫消火栓箱、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等进行外观检查,均应完好无损;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 ,性能应达到标准的要求;3>泡沫消火栓、泡沫消火栓 箱和阀门的开启 与关 闭应 自如 ,无锈蚀 ; 4>对遥控功能或 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 ,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应良好;6>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 5 丈 U 作他用 ,并应对该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7>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应满足要求;8> 应对消防水泵接合器 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9>应对 电磁阀、电动阀 、气动阀、安全阀、平衡阀进行检查 ,并做启动试验 ,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10>对于平时充有泡沫液的管道 应进行渗漏检查,发现泄漏应及时进行处理;11>对雨淋阀 进口侧和控制腔的压力表、系统侧的自动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12>用于分区作用的阀门,分区标 识应清晰、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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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十九条整改
未提供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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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原安监总管三〔2014〕94号)(五)要求,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阀设计时,要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柴油加氢装置酸性气分液罐液位计排凝阀、罐顶取样阀设置了单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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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整改。
装置解析塔进料泵P1201B润滑油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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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的要求注水措施的设计应以安全、快速有效、可操作性强为原则,设置带手动功能的远程控制阀的要求整改。
球罐区液化石油气球罐底部防止泄漏注水管线器壁手阀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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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整改。
硫磺车间西侧凝结水罐(1258-V-109#)顶蒸汽管阀门与管线连接处漏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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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总局令第84号)第二条(条文解释)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液化气脱水操作规程未明确双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