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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五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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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11.3.3条
储存仓库内禁止进行开桶、分装、改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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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11.2.1条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和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符合GB 2894、AQ 304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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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苏应急函〔2022〕128号)3.2要素
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岗位操作等相关人员,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四个级别,确定区域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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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八条、《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票证填写注意事项〉的通知》(苏应急函〔2023〕5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八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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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八条、《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票证填写注意事项〉的通知》(苏应急函〔2023〕5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6条
企业实施特殊作业前应开展作业风险分析、安全交底、检测分析、措施确认、现场监护,完工验收等管理要求,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票证。特殊作业票证应按《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票证填写注意事项〉的通知》(苏应急函〔2023〕53号)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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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条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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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一条、《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4.14.4
企业应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开展作业前安全交底,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承包商业绩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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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应建立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结束后各个环节的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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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式焚烧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DB32T 4700-2024 )第6.1条
6.1 运行管理要求
6.1.1 企业应将蓄热式焚烧炉系统运行纳入生产管理体系,并由专业人员负责。
6.1.2 企业应每年组织开展蓄热式焚烧炉系统运行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6.1.3 企业应建立健全蓄热式焚烧炉系统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6.1.4 企业应制定蓄热式焚烧炉系统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控制卡片,明确操作参数、自控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