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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2.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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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现场安全交底,内容包括:作业条件、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及防范措施等。
2.承包商应掌握安全培训及安全交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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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 企业应定期对岗位人员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核对考核内容与所培训的操作规程的符合情况。
2.企业应在作业现场存有最新、有效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3.操作人员应掌握主要工艺控制指标的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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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企业应对工艺变更进行严格管理:(1)应全面分析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变更后企业应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更新。(3)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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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 号)
企业应对设备变更进行严格管理:(1) 应全面分析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变更后企业应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更新。(3)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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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式焚烧炉(RTO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苏应急〔2021〕46号)第6.2.1条
6.2.1RTO炉系统投运前,应对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治理设备、附属设备的操作和应急处理措施。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和工艺流程;RTO炉系统进气品种及危险特性、防护措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岗位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设备运行故障的发现、检查和排除;RTO炉系统安全运行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