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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密闭采样安全要求》(T/CCSAS003-2019)第8.1.2条
对密闭采样器应定期进行外观及功能检查、泄漏检测和维护,并留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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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密闭采样安全要求》(T/CCSAS003-2019)第8.1.4条
对密闭采样器的动、静密封点均应定期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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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第6.9条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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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 94号)第九、十条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设备失效数据或历史泄漏数据分析,对风险分析结果、设备失效数据或历史泄漏数据进行分析,辨识出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定期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等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
2019年1月25日“泄漏检测抽查情况表”中对一车间、三车间等生产装置工艺设备的10个密封点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点选取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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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3.1.2条要求,防火堤应密实、闭合、不泄漏。
盐酸罐区东侧防火堤缺损,未能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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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二十)条建立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有效控制泄漏后果。企业要充分辨识安全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泄漏的密闭空间,应当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完善事故处置物资储备。要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对泄漏物料要妥善处置。
各装置之间排水沟相通,未设置阀门及隔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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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指导意见》(原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二十条的要求,配备泄漏物料收集设施。
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泄漏物清理中有使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处理措施,“企业应急物资清单”无泄漏物料收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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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二十)条要求,配备带压堵漏和快速封堵装备。
未配备带压堵漏和快速封堵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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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附件4的要求,如实记录设备检查情况。
生产设备检查记录,部分检查内容与实际不符,如电子秤的润滑、泄漏等内容,实际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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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九)条的要求,全面开展泄漏风险辨识与评估。
无泄漏风险辨识与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