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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指导意见》(原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二十条的要求,配备泄漏物料收集设施。
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泄漏物清理中有使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处理措施,“企业应急物资清单”无泄漏物料收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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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二十)条要求,配备带压堵漏和快速封堵装备。
未配备带压堵漏和快速封堵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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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附件4的要求,如实记录设备检查情况。
生产设备检查记录,部分检查内容与实际不符,如电子秤的润滑、泄漏等内容,实际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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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九)条的要求,全面开展泄漏风险辨识与评估。
无泄漏风险辨识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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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十)条的要求,建立密封点维修记录
无密封点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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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第4.9.2条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喷淋冷却设施并保证完好适用。
储罐固定消防冷却喷淋系统的的部分喷头喷水不畅,一处喷淋法兰密封处泄漏,影响喷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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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十)条的要求,建立密封点台账和维修记录
无密封点台账和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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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第9条的要求,补充完善氢气泄漏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氢气泄漏专项应急预案》中氢气鱼雷罐车出现泄漏并着火时的处置措施缺少“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不得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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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二十)条的要求,配备堵漏工具。
未配备管卡、胶垫等堵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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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88号)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评价记录。
甲醇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总结”中无应急预案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