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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4.3.1条
4.3.1 压缩机、汽轮机等大型机组开停车,生产装置常规开停车和紧急停车、跳车等非常规作业活动操作不当,易引发中毒、窒息、物体打击、火灾、爆炸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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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4.3.2条
4.3.2 设备、管道等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涉及动火、高处、受限空间、吊装、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置换不彻底、隔离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防护不当等,可造成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触电和物体打击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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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1.13条
5.1.13 工艺和作业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应满足《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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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4.1.4条
5.4.1.4 升温硫化临时使用的二硫化碳罐应远离明火,罐内要加水保护,夏季应落实遮阳措施。用氮气瓶压力压入系统时,罐内压力不得超过 0.05MPa。作业现场要备消防器材和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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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5.1.9条
5.5.1.9 更换压缩机气缸活门,应确认压力卸尽、置换合格、隔离彻底,并挂牌标识后方可作业。更换过程中要采取强制通风,不得撞击,严防煤气中毒及发生着火和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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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5.2.19条
5.5.2.19 按照规程采取降温、卸压、置换、保正压等措施,严禁高温、带压拆卸和紧固合成塔大、小盖,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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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3.1条
5.6.3.1 装卸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确认以下内容,复核无误后,方可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认充装/卸载容器内的物质与货单一致;——确认进出料槽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等;——确认连接各部分接口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确认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确认车辆进入灌装区后熄火固定,车前设置停车警示标识;——确定现场无关人员已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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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3.3条
5.6.3.3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在现场,站在上风处,严密监视作业动态,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 m/s,坚守岗位。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应严格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充装量(充装系数 0.52 kg/L),车辆驶离充装单位前,应复查充装量并妥善处理,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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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3.4条
5.6.3.4 作业完毕,应先关管线上的阀门,后关槽车上的阀门,待液位不高于罐车规定液位后再关回气阀,静置10分钟后方可拆除连接充装臂,拆除静电接地线,移开固定车辆设施和车前警示标识,驶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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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6.2.1 条
6.2.1 管线、存储设备等新装置投用前或检修作业后投用之前,应办理相关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