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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4 条
11.0.14 输送含湿气体或需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设不小于0.003的坡度,并在管道最低点设排水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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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5 条
11.0.15氧气管道因温度变化产生的应力宜采用自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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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6 条
11.0.16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处应釆用聚四氟乙烯带作为填料,不得采用涂铅红的麻或棉丝,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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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7 条
11.0.17氧气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区架空或地沟敷设管道,在分岔处或无分支管道每隔80m?100m处,以及与架空电力电缆交叉处应设接地装置;
2进、出车间或用户建筑物处应设接地装置;
3直接埋地敷设管道应在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
4车间或用户建筑物内部管道应与建筑物的静电接地干线相连接;
5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应设跨接导线,电阻值应小于0.03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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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8 条
11.0.18氧气管道的弯头、分岔头不得紧接安装在阀门的出口侧,其间宜设长度不小于5倍管道公称直径且不应小于1.5m的直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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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9 条
11.0.19氧气管道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应无裂缝、鳞皮、夹渣等。接触氧气的表面必须彻底去除毛刺、焊瘤、焊渣、粘砂、铁锈和其他可燃物等,保持内壁光滑清洁。管道内、外表面除锈应进行到岀现本色为止;
2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垫片及与氧气直接接触的其他附件的脱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02或施工设计文件的规定。脱脂合格后的氧气管道应封闭管口,并宜充入干燥氮气;
3碳钢材质的氧气管道的焊接应采用氩弧焊打底。不锈钢管道的焊接应采用氩孤焊;
4氧气管道焊缝质量应采用射线照相检验。对液氧管道及氧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4.0MPa时,应进行100%的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等级不得低于Ⅱ级;氧气管道设计压力1.0MPa?4.0MPa时,可抽样检验。抽检比例固定焊口宜为40%,转动焊口宜为15%,其质量等级不得低于Ⅱ级;氧气管道设计压力小于1.0MPa时,抽检比例不得低于5%,其质量等级不得低于Ⅲ级;
5氧气管道的试验介质及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1.0.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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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9 条
6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空气或氮气做强度试验时,当达到试验压力且稳压5min后,应无变形,无泄漏。用水做强度试验时,当达到试验压力且稳压10min后,应无变形,无泄漏。
2)严密性试验达到试验压力后持续24h,室内及地沟管道的平均小时泄漏率不应超过0.25%;室外管道的平均小时泄漏率不应超过0.5%。平均小时泄漏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300mm时:
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0mm时:
式中:A——平均小时泄漏率;
P1、P2——试验开始、终了时的绝对压力(MPa);
t1、t2——试验开始、终了时的温度(°C);
DN——管道公称直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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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20 条
11.0.20严密性试验合格的管道应采用无油、干燥的空气或氮气以不小于20m/s,且不低于氧气设计流速的速度吹扫,直至出口无铁锈、焊渣及其他杂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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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21条
11.0.21输送高纯氧气的管道,其管材、阀门、附件等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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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4.12条
4.12作业时使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应符合GB15322.3和GB/T50493一2019中5.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