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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5.3.2条
5.5.3.2 冷冻压缩机应设置轴振动和轴位移监测系统,实现连续自动监测、报警、联锁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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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1.1条
5.6.1.1 液氨储罐应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等安全附件,设置液位高、低、高高、低低限报警,400 m3以上的储罐应另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控制系统,定期校验,保证完好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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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1.2条
5.6.1.2 存储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在设置压力、液位等检测设施的基础上完善视频监控和联锁报警等装置。设有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监测、显示和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和连续记录等功能,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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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5.6.3.7条
5.6.3.7 钢瓶充装液氨时,应设置电子衡器与充装阀报警联锁装置。充装后应逐瓶复秤和填写充装复秤记录,严禁充装过量,严禁用容积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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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6.3.2 条
6.3.2 各装置废锅应设置液位自控和低液位报警联锁,正常运行中严格控制液位在指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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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4023-2020)第6.4.7 条
6.4.7 发觉氨、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介质泄漏,进一步核实时应佩戴防毒面具,使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检测确认,切勿直接呼吸,以免呼吸道受刺激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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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 14544-2008)第4.2.2条
合成、压缩、精馏和聚合等主要生产岗位应设置火灾灭火自动报警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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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五条
联动试车前,所有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并已取得上岗资格;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审査批准的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各类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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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三)条
严格变更管理。
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生产能力,原辅材料(包括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和介质(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工艺路线、流程及操作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或操作方法,工艺控制参数,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报警和联锁整定值的改变),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方面的改变等。
设备设施变更。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非同类型替换(包括型号、材质、安全设施的变更)、布局改变,备件、材料的改变,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计算机及软件的变更,电气设备的变更,增加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管理变更。主要包括人员、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和标准发生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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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岗位操作记录,对运行工况定时进行监测、检查,并及时处置工艺报警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