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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4.3.7条
4.3.7氢气充(灌)装系统应设置超压泄放用安全阀、氢气回流阀、分组切断阀、吹扫放空阀、压力显示报警仪表,并设有气瓶内余气与氧含量测试仪表、抽真空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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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4.3.8条
4.3.8氢气系统可根据工艺需要设置气体过滤装置、在线氢气泄漏报警仪表、在线氢气纯度仪表、在线氢气湿度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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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4.4.2条
4.4.2对氢气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进行漏气检查时,应使用中性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禁止使用明火进行漏气检查。携带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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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4.4.16条
4.4.16冶金行业退火炉应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和智能调节器对退火全过程实行全自动控制操作, 并对加热罩和炉罩内的超温、炉座强对流风机的过流、过载、过热、冷却罩的冷却风机的过流、过载、炉内的气体置换和退火过程中炉内的保护气氛等进行监控。在供给的保护气体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下,应确保退火炉的密闭性和保护气体供给的连续性及其压力。在退火过程中,退火炉内的气体正常工作压力应保持微正压(绝对压力105kPa,略高于一个标准大气压),应设置压力报警系统。运行期间及开、停 工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停工及检修过程应制定相关的计划或方案,以确保退火炉的使用安全。 退火炉应设保护性氢气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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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6.4.7条
6.4.7氢气罐检修或检验作业应参照4.3.2、4.3.6要求执行。进入罐内作业应佩戴氧含量报警仪,同 时应有人监护和其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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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6.5.3条
6.5.3氢气柜钟罩高度位置应有标尺显示高低(储量),每小时检查一次,并设置超高、过低位置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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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7.1.3条
7.1.3使用活塞式压缩机压缩氢气/na) 启动前或大修后,应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和接线情况,防止短路和因电路接错而造成压缩机的反向旋转;/nb) 启动前应用惰性气体吹扫压缩机和管道系统,检验合格后再开氢气阀,关闭惰性气体阀,启动压缩机;/nc) 启动前机组应先通入冷却水,并检査润滑油是否纯净,油位是否适当;/nd) 应定时检查压缩机所有工艺指标如各级气缸进、排气压力及温度,冷却水和润滑油压力及温度以及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工艺规定值。运行中遇冷却水中断应立即停车;/ne) 压缩机各段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安全阀的设定起跳压力宜设定在正常工作压力的1.05?1.1倍;/nf) 压缩机设备故障停车后应将设备隔离,用惰性气体将系统内的氢气置换完全(氢的体积分数小于等于0.4%);/ng) 不得将氢气排放在室内,应通过排放管排入大气;/nh) 压缩机的压力表等安全设备,应半年校验一次;/ni) 应确保压缩机曲轴箱密封环材料和安装质量,以防止气体漏入曲轴箱;应每年对密封环进行更换,防止活塞杆与密封环之间因摩擦产生泄漏。此外,宜在曲轴箱填料函回油管中部增设一个小回油管,以防止回油管发生气阻导致气体窜入曲轴箱;/nj)曲轴箱透气帽处宜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定期从曲轴箱内取气体样本分析,防止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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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7.1.4条
7.1.4使用膜式压缩机压缩氢气/na) 应设置膜片损坏报警装置及连锁停机;/nb) 应设置各级压缩气出口温度高限报警装置;/nc) 应设置冷却水温度及流量报警装置;/nd) 其他措施可参照活塞式压缩机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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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7.2.6条
7.2.6应设置充(灌)装超压报警装置,保证气瓶充(灌)装压力不超过气瓶允许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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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 第5.1.2.3条
5.1.2.3 煤气发生站中央控制室应设有调度电话和一般电话,并设有煤气发生炉进口饱和空气压力计、温度计、流量计、煤气发生炉出口煤气压力计、温度计、煤气高低压和空气低压报警装置、主要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连锁装置及灯光信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