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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4.3.3条
4.3.3?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n1 湿式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3的规定。 2 氧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n3 氧气储罐与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n4 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子表4.3.3的规定。/n5 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n6 容积不大于50m3的氧气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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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4.3.4条
4.3.4 液氧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相应容积湿式氧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液氧储罐与其泵房的间距不宜小于3m。总容积小于或等于3m3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n2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 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不限;/n3 当低温储存的液氧储罐采取了防火措施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少于5m。 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n1 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3时, 总容积不宜大于20m3 ; /n2 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0.75倍;/n3 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的规定,与医疗卫生机构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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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5.15条
5.5.15 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不得排入全厂性火炬系统,应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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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7.2.6氧条
7.2.6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布置在一侧,且平行布置时净距不应小于500mm,交叉布置时净距不应小于250mm。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管道之间宜用公用工程管道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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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1.3条
2.1.3风机组装前的清洗和检査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和随机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外露加工面、组装配合面、滑动面,各种管道、油箱和容器等应清洗洁净;出厂已装配好的组合件超过防锈保质期应拆洗;2输送介质为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压缩机,其与介质接触的零件、部件和管道及其附件应进行脱脂,油脂的残留量不应大于125mg/m2;脱脂后应釆用干燥空气或氮气吹干,并应将零件、部件和管道及其附件做无油封闭;3润滑系统、密封系统中的油泵、过滤器、油冷却器和安全阀等应拆卸清洗;4油冷却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且应保压10min后无泄漏;5现场组装时,机器各配合表面、机加工表面、转动部件表面、各机件的附属设备应清洗洁净;当有锈蚀时应清除,并应采取防止安装期间再发生锈蚀的措施;6调节机构应清洗洁净,其转动应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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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1.1条
3.1.1压缩机组装前,设备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零件、部件和附属设备应无损伤和锈蚀等缺陷;2零件、部件和附属设备应清洗洁净,清洁度的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清洗后应将清洗剂和水分除净,并应在加工面上涂一层润滑油。无润滑压缩机及其与介质接触的零件和部件不得涂油;气阀、填料和其他密封件不得釆用蒸汽清洗;3压缩介质为氧气及易燃易爆气体的压缩机,凡与介质接触的零件和部件、附属设备和管路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进行脱脂;与氧气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其油脂残留量不得大于125mg/m2脱脂后应采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干,并应将零件、部件和管路两端口做无油封闭;4清洗检查应采取劳动保护、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措施;5压缩机或压力容器内部严禁使用明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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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1.4条
3.1.4安全阀应安装在不易受振动等干扰的位置.其全流量的排放压力不应超过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当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时,整定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1倍;额定压力大于10MPa时,整定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05倍?1.10倍。氧气压缩机每级安全阀或联锁保险装置,应确保级间压力不超过其公称值的25%,末级压力不超过公称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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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5.3条
3.5.3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空气负荷试运转前,应先装上空气滤清器,并应逐级装上吸、排气阀,再启动压缩机进行吹扫;应从一级开始,逐级连通吹扫,每级吹扫不应小于30min,直至排出的空气清洁为止;2吹扫后,应拆下各级吸、排气阀清洗洁净,且应随即装上复原;3升压运转的程序、压力和运转时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且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4时,应连续运转1h; 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2时,应连续运转2h;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3/4时,应连续运转2h;在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不应小于3h;升压运转过程中,应在前一级压力下运转无异常现象后再将压力逐渐升高;4压缩介质不是空气的压缩机,当采用空气进行负荷试运转时,其最高排气压力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5 一级吸气压力、各级排气温度和末级排气压力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6运转中润滑油压不得低于0. 10MPa;曲轴箱或机身内润滑油的温度,氧气压缩机不应高于60℃,其他压缩机不应高于 70℃ ;7各级冷却水排水温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各级冷却水排水温度不应高于45℃;8压缩机运转时的振动速度有效值或峰-峰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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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第5.1.4 条
5.1.4 可能被点燃引爆的可燃粉尘(粒)采用气力输送时,输送气体应采用氮气、惰性气体或充入这些气体的空气,其氧气浓度应根据可燃粉尘(粒)的极限氧浓度(LOC)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n1 具有氧气浓度连续监控和安全联锁的场合,当LOC不小于5%(体积)时,安全余量不应小于2%(体积);当LOC小于5%(体积)时,氧气浓度不应大于LOC的60%;/n2 无氧气浓度连续监控和安全联锁的场合,当LOC不小于7.5%(体积)时,安全余量不应小于4.5%(体积);当LOC小于7.5%(体积)时,氧气浓度不应大于LOC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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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第7.2.5 条
7.2.5 氧气管道与可燃介质管道共架平行布置敷设时,净距不应小于500mm,交叉布置时,净距不应小于2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