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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0 条
11.0.10氧气管道的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压力大于0.1MPa的氧气管道上,不得釆用闸阀;
2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的氧气管道上的手动阀门,宜设旁通阀;
3设计压力大于1.0MPa,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的氧气管道上经常操作的阀门,宜采用气动阀门;
4阀门材料选用应符合表11.0.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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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1 条
11.0.11氧气管道上的法兰、紧固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选用,氧气管道法兰用垫片应符合表11.0.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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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2 条
11.0.12氧气管道上的弯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管道严禁采用折皱弯头;
2釆用冷弯或热弯弯制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5倍;
3釆用标准的对焊无缝碳钢弯头时,应采用长半径弯头;
4釆用铜镍合金、铜或铜基合金无缝弯头时,可釆用短半径弯头;
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1MPa的卷焊钢管可釆用斜接弯头,斜接弯头制作和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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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3 条
11.0.13氧气管道的异径接头、分岔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异径接头宜采用标准的钢制对焊无缝异径接头。当焊接制作时,变径部分长度不应小于两端管外径差值的3倍,其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2分岔头宜采用标准的钢制对焊无缝三通。当焊接制作时,应按设计图纸预制,并加工到无锐边、突出部及焊瘤。不得在安装时开孔插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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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5 条
11.0.15氧气管道因温度变化产生的应力宜采用自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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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6 条
11.0.16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处应釆用聚四氟乙烯带作为填料,不得采用涂铅红的麻或棉丝,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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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7 条
11.0.17氧气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区架空或地沟敷设管道,在分岔处或无分支管道每隔80m?100m处,以及与架空电力电缆交叉处应设接地装置;
2进、出车间或用户建筑物处应设接地装置;
3直接埋地敷设管道应在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
4车间或用户建筑物内部管道应与建筑物的静电接地干线相连接;
5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应设跨接导线,电阻值应小于0.03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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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8 条
11.0.18氧气管道的弯头、分岔头不得紧接安装在阀门的出口侧,其间宜设长度不小于5倍管道公称直径且不应小于1.5m的直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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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11.0.19 条
11.0.19氧气管道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应无裂缝、鳞皮、夹渣等。接触氧气的表面必须彻底去除毛刺、焊瘤、焊渣、粘砂、铁锈和其他可燃物等,保持内壁光滑清洁。管道内、外表面除锈应进行到岀现本色为止;
2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垫片及与氧气直接接触的其他附件的脱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02或施工设计文件的规定。脱脂合格后的氧气管道应封闭管口,并宜充入干燥氮气;
3碳钢材质的氧气管道的焊接应采用氩弧焊打底。不锈钢管道的焊接应采用氩孤焊;
4氧气管道焊缝质量应采用射线照相检验。对液氧管道及氧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4.0MPa时,应进行100%的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等级不得低于Ⅱ级;氧气管道设计压力1.0MPa?4.0MPa时,可抽样检验。抽检比例固定焊口宜为40%,转动焊口宜为15%,其质量等级不得低于Ⅱ级;氧气管道设计压力小于1.0MPa时,抽检比例不得低于5%,其质量等级不得低于Ⅲ级;
5氧气管道的试验介质及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1.0.19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