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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2.5 条
5.2.5 以甲B、乙A类液体为溶剂的溶液法聚合液所用的总容积大于800m3的掺合储罐与相邻的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7.5m;总容积小于或等于800m3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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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5.2.11条
5.2.11A:当一套联合装置的占地大于80000m2时,应用装置内道路分隔,分隔的每一区块面积不应大于80000m2,相邻两区块的设备、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分隔道路应与周边道路连通形成环形道路,分隔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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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6.3.5 条
6.3.5 防火堤及隔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宜设高度为0.6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距储罐不应小于3m,堤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应坡向外侧,防火堤内的隔堤不宜高于0.3m;/n 2 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40000m3,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8000 m3;/n 3 全冷冻式储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200000m3,单防罐应每1个罐一隔,隔堤应低于防火堤0.2m;/n 4 沸点低于45℃甲B类液体压力储罐组的总容积不宜大于60000m3;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8000 m3;/n 5 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其与液化烃压力储罐同组布置时,防火堤及隔堤的高度尚应满足液化烃压力储罐组的要求,且二者之间应设隔堤;当其独立成组时,防火堤距储罐不应小于3m,防火堤及隔堤的高度设置尚应符合本标准第6.2.17条的要求;/n 6 全压力式、半冷冻式液氨储罐的防火堤和隔堤的设置应同液化烃储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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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6.6.2 条
6.6.2 单层丙类仓库跨度不应大于150m。每座尿素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2000m2;每座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4000m2。当企业设有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且仓库设有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时,每座尿素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可扩大至24000m2;每座合成树脂及塑料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可扩大至48000m2。单层仓库的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仓库不应大于6000 m2;/n 2 尿素散装仓库不应大于12000 m2,尿素袋装仓库不应大于600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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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8.6.5 条
8.6.5 工艺装置内的甲、乙类设备的构架平台高出其所处地面15m时,宜沿梯子敷设半固定式消防给水竖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按各层需要设置带阀门的管牙接口;/n 2 平台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时,管径不宜小于80mm;大于50m2时,管径不宜小于100mm;/n 3 构架平台长度大于25m时,宜在另一侧梯子处增设消防给水竖管,且消防给水竖管的间距不宜大于50m;/n 4 若构架平台采用不燃烧材料封闭楼板时,该层应设置带消防软管卷盘的消火栓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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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8.10.5条
8.10.5 移动消防冷却用水量应按罐组内最大一个储罐用水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储罐容积小于400m3时,不应小于30L/s,大于或等于400m3小于1000m3时,不应小于45L/s;大于或等于1000m3时,不应小于80L/s;/n 2. 当罐组只有一个储罐时,计算用水量可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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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第3.3.7条
3.3.7 储罐组内的隔堤、隔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全压力式储罐组总容积大于8000m3时应设隔墙,隔墙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应大于8000m3,当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m3时应每罐一隔;/n 2 全冷冻式单防罐组应每罐设置一隔堤;/n 3 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压力储罐隔堤内总容积不宜大于8000m3,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m3时应每罐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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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1.6条
3.1.6压缩机在其规定的使用环境和最终排气压力为额定排气压力下稳定运转时,各级排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气缸内有润滑油的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80℃;2气缸内无润滑油的各项排气温度不应超过200℃;3喷油回转压缩机的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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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1.10条
4.1.10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1试运转的介质宜采用清水;当泵输送介质不是清水时,应按介质的密度、比重折算为清水进行试运转,流量不应小于额定值的20%;电流不得超过电动机的额定电流;2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轴承、轴承箱和油池润滑油的温升不应超过环境温度40℃,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3泵试运转时,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无异常声响和摩擦;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 应牢固、无渗漏;4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应在额定转速、最高排出压力和无气蚀条件下检测,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5泵的静密封应无泄漏;填料函和轴密封的泄漏量不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6润滑、液压、加热和冷却系统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7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应灵敏、正确、可靠;8 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表4.1.10规定的时间;高速泵及特殊要求的泵试运转时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9系统在试运转中应检查下列各项,并应做好记录:1)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分供油情况;2)吸入和排出介质的温度、压力;3)冷却水的供水情况;4)各轴承的温度、振动;5)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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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4.5条
4.4.5泵试运转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10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连接部位应牢固、无松动,并应无泄漏;2电器、仪表工作应正常;油路、气路、水路各系统管道不得渗漏;压力、液位应正常;3混流泵、轴流泵的滚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其最高温 度不应超过75℃ ;旋涡泵轴承温升不应超过40℃ ,最高温度不应 超过80℃;采用橡胶或塑料水导轴承时,其注水压力、注水量和使用温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4齿轮箱内油的温升应正常;油池的油位应保持在规定的刻度范围内,并不得有漏油;5填函处的温升应正常;泄漏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6泵在无汽蚀工况下运转时,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7泵在规定的扬程和流量下连续试运转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4.1.10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