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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5.3.4条
石油库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不应植树;
2 消防车道与防火堤之间不宜植树;
3 绿化不应妨碍消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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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8.1.3条
下列易燃和可燃液体宜单独设置铁路罐车装卸线:
1 甲A类液体;
2 甲B类液体、乙类液体、丙A类液体;
3 丙B类液体。
当以上液体合用一条装卸线,且同时作业时,两类液体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不同时作业时,鹤管间距可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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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8.1.4条
桶装液体装卸车与罐车装卸车合用一条装卸线时,桶装液体车位至相邻罐车车位的净距,不应小于10m。不同时作业时可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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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8.1.6条
铁路中心线至石油库铁路大门边缘的距离,有附挂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3.2m;无附挂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2.4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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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8.2.2条
汽车灌装棚的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装棚应为单层建筑,并宜采用通过式。
2 灌装棚的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3.0.5条的规定。
3 灌装棚罩棚至地面的净空高度,应满足罐车灌装作业要求,且不得低于5.0m。
4 灌装棚内的灌装通道宽度,应满足灌装作业要求,其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
5 当灌装设备设置在灌装台下时,台下的空间不得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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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0号)
液氯储存、充装和气化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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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液氯储存、充装和气化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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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四条
企业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力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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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五、二十一条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定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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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7.2.4条
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