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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六项
全面加强泄漏应急处置能力:在生产装置、储运、公用工程和其他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泄漏的场所安装相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重点场所还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要将法定检验与企业自检相结合,现场检测报警装置要设置声光报警,保证报警系统的准确、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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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19)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未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未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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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151-2021)第9.2.19条
泡沫产生装置 、泡沫 比例混合器(装置 )、泡沫 液储 罐 、电 48 机或柴油机及其拖动的泡沫消防水泵、盛装 10 %型水成膜泡沫液 的压力储罐 、动力瓶组及驱动装置 、报警 阀组 、压力开关 、水 流指示器 、水泵接合器 、泡沫消火栓箱、泡沫消火栓 、阀门、压力表 、管道过 滤器 、金 属 软管 等 系统 组 件 的外 观 质 量 ,应 符 合 下 列规定 : 1>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 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 4>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 物包封良好; 5>铭牌标记清晰、牢固。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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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第3.3.5条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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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第3.5.1条
手动火灾报警器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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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3.5.2条
手动火灾报警器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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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3.5.3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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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3.8.1条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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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3.8.2条
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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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3.9.1条
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