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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1)82号)第6条现场作业安全要求。
现场查看工作环境中是否存在不安全状况:
工作环境中的不安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物品、物料等摆放情况,现场扶梯、栏杆、平台算子板、盖板、围堰等符合安全要求情况,现场垢井、沟、孔洞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现场照明情况、现场的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畅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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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一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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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2.4条:弧焊设备外漏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与之相接触。(通用)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6516-2010)第5.1.4条:焊接前应对设备与电源线路检查焊机输出、输入线应完好,不裸露在外。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9.3.5.6条:电焊机应设防雨罩,接线柱应设防雨罩。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3条: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设安全保护罩。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AQ2046-2012)第5.5.5.5.6条:使用电焊机前应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不应腐蚀、受潮及松动。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第4.1.5条:焊接电源接线柱、极板和接线端应有完好的隔离防护装置。
焊机电源线防护罩破损脱落,二次接线柱暴露,接线柱松动,电焊机未设防雨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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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4.3条: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头,需要接头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6)第4.3.3条:焊机的电缆宜使用整根导线制成,并应有适当的长度,一般以20m~30m为宜,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个数不宜超过2个,且接头处应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焊把线接头未做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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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9.5.5条:严禁露天冒雨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9条,不得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冒雨电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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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砂轮机的专业要求》GB/T 3883、3—2007第8.12.1.101条,不要使用损坏的附件:在每次使用前要检查附件,例如砂轮是否有碎片和裂缝,靠背垫是否有裂缝撕裂或过度磨损,钢丝刷是否松动或金属丝是否断裂。(通用)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13.22.11条,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刀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
手持砂轮机砂轮片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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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用)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8—2010第6.5.1.1条:面罩应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84—2009第3.0.3.1条,电焊、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
(手持式焊接面罩或安全帽式电焊面罩)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4.2.1条: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亦应佩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通用)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第5.13条焊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电焊作业未使用面罩,或面罩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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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守则》AQ 2037—2012第5.5.5.2条: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石油行业)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5630—1995第5.12条: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等标志。(通用)
气瓶放置区未设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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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第5.3.2.2条:气体保护好使用的高压气体(瓶)应竖立固定,防止倾倒,不应接近热源,同时采取防高温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3.3.2.1条: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气瓶卧放及无防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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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33000-2016第5.4.3.2.1条: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生产现场实行定置管理,保持环境整洁
施工现场杂乱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