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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4.14.1条
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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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4.14.3条:
检查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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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十九条整改
未提供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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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第3.0.8条整改
预处理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信号接至DCS系统,未实现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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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14)第3.4.2条整改
装置报警音响处于无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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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T 50493-2019)第4.1.6条整改和条文解释3.0.4条整改。
制氮机区域未设置氧含量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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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
第6.2.23条
可燃液体的储罐宜设自动脱水器,并应设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器,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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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
第5.6.2条
具有化学灼伤危害的作业应采用机械化、管进化和自动化,并安装必要的信号报警、安全联锁和保险装置,不得采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制成的管道、管件、阀门、流量计、压力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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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
第4.11.4条:
紧急停车按钮应采用红色蘑菇头按钮,并袋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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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
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如覆盖半径不足、高度不规范、高毒物质未按有毒气体设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