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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2013)3.2
3.2爆轰极限:易燃易爆气体、蒸汽或粉尘在空气/氧气中形成可引发爆轰的爆炸气体混合物的浓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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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2013)7.1
7.1 氢系统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a)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控制储存和操作中氢的使用量;b)制定相应操作程序;c)减少处于危险环境中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所处时间;d)避免氢/空气(氧气)混合物在密闭空间积聚;e)确定氢系统的爆炸危险区域,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 GB50058 的规定;f)确保氢系统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无其他杂物,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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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2013)7.3.1.6
7.3.1.6当氢气站内同时设有氢气压缩机和氧气压缩机时,不应将其设置于同一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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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钢制低温储罐技术规范》(GBT 50938-2013)第4.1.4条
4.1.4主储罐和钢制次储罐用钢应选择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的镇静钢。当设计金属温度低于-20°C时,低温钢板、低温钢锻件和低温钢管,还应采用炉外精炼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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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13.0.1条
13.0.1 氢气系统运行中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和《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的有关规定外,应结合具体条件制定操作安全规程、氢气事故处理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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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4.0.2条
4.0.2 水电解制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n 1 设置压力调节装置,以维持水电解槽出口氢气与氧气之间一定的压力差值,宜小于0.5kPa;/n 2 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氢出气管与氢气总管之间、氧出气管与氧气总管之间,应设放空管、切断阀和取样分析阀;/n 3 设有原料水制备装置,包括原料水箱、原料水泵等。原料水泵出口压力应与制氢系统工作压力相适应。/n 4 设有碱液配制、回收装置。水电解槽入口应设碱液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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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4.0.3条
4.0.3 水电解制氢系统制取的氧气,可根据需要进行回收或直接排入大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当回收电解氧气时,必须设置氧中氢自动分析仪和手工分析装置,并设有氧中氢超浓度报警装置;/n 2 电解氧气回收或直接排入大气时,均应采取措施保持氧气与氢气压力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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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6.0.7条
6.0.7 当氢气站内同时灌充氢气和氧气时,灌瓶间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n 1 应分别设置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及氧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n 2 灌瓶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和实瓶间相通,并均应设独立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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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6.0.10条
6.0.10 当氢气站内同时设有氢气压缩机和氧气压缩机时,不得将氧气压缩机与氢气压缩机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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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8.0.7条
8.0.7 氢气站应根据氢气生产系统的需要设置下列分析仪器:1 氢气纯度分析仪(连续);2 纯氢、高纯氢气中杂质含量分析;3 原料气纯度或组分分析;4 对水电解制氢装置,应设置氧中氢含量和氢中氧含量在线分析仪;当回收氧气时,应设氧中氢含量超量报警装置。5 根据需要设制氢过程分段气体浓度分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