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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1.5.7.2条:焊工必须用干燥的绝缘材料保护自己,免除与工件或地面可能产生的电接触,在坐位或俯位工作时,必须采取绝缘方法防止到电梯的大面积接触(通用)
电焊作业人员直接做在焊件上施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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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50484-2019第4.4.19条: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正常工作时应加锁开关箱停止工作超过一小时应断电上锁(石油化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HJ46-2005第3.2.3.3条:暂停使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应关门上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3.6条: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3.7条: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开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总配电箱正常工作未上锁,在用电源箱开关箱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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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10.3.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明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配电室未设置备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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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6516-2010第4.3.9条:焊接电缆穿过开孔或棱角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割破绝缘层。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T50484-2019第4.3.4条:施工电缆宜沿支架敷设,电缆沿支架敷设时应沿道路路边,建筑物或金结构边缘架设,并使用坚固支架支撑或线绳绑扎、电缆与金属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绑扎线绳应采用绝缘线(石油化工)
焊接电缆与罐体之间未做绝缘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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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50484-2019第8.1.7条,钻孔作业时不得戴手套并应系好衣扣、扎紧袖口
9.3.11条:用电钻进行取样操作时应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不得戴手套(石油化工)
10.4.18条:钻孔作业时,必须戴护目眼镜、严禁戴手套、严禁手持工件。
《用电安全导则》GB13869-2017第5.2.1条:用电产品因停电或故障等情况而停止运行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11.2.3条:在易燃易爆区域内进行用电设备检修或更换时必须断开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手电钻使用时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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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3.4条:作业面边缘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0.2条: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验收记录。
使用麻绳做临边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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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4.2.4条4.2.10条:①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②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的入口处,应设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人体静电消除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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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号
储罐切水作业,液化烃充装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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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1】82号)第6条: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装置内的电缆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所控制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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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95 4.6.4)
具有酸碱性腐蚀的作业区中的建(构)筑物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进行防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