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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5.8条
装卸场地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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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5.9条
装卸车区域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黄砂、灭火毯、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配备用于处理日常泄露事故的吸附材料(如吸油毡、接液盆、木屑、沙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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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5.10条
装卸车区域应符合GB30077的求,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过滤式防毒面具、气体浓度检测仪、急救箱、防化服、急救药品、应急处置工具箱等应急救援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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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7.1.1条
装卸操作人员应正确穿戴防静电服、安全帽、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呼吸器、防护手套、防静电安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装卸车作业涉及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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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7.1.5条
应及时如实填写装卸作业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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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7.2.1条
装卸单位对罐式车辆进厂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对随车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罐体检验报告等证件,若证件不全、证件过期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禁止罐式车辆进入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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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7.2.2条
装卸罐式车辆进入厂区前应检查是否安装排气管防火罩,驾驶员应将手机、打火机、香烟等火种暂存在门卫处,避免火种带入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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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14.3.14条
下列甲乙和丙A类液体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泵房的门外;
2>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3>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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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第8.3条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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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11.1.2条
施工机械应保持完好状态,现场环境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