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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11.1.9条
机械作业区应设置安全标识或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人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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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焊接设备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GB/T 2550-2016)第10.2条
颜色标识:为了标识软管所适用的气体,软管外覆层应按以下进行着色和标志。氧气:蓝色;乙炔和其它可燃性气体:红色;空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黑色;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甲烷: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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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第5.2.3条
操作规程: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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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第5.3.2.3条
外来人员:外来人员进人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人厂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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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第5.4.2.2条
作业行为: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査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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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第5.4.3.2条
职业危害告知: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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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17622-2008)第6.4条
1098.库存或使用中的绝缘手套每隔6个月必须进行一次电绝缘性能复测,复测方法应符合5.3条的规定,其中试验电压保持时间为1min。用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充气检查,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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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用绝缘工具试验导则》(DL/T878-2004)第5.6条规定试验周期
带电作业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和机械强度试验。其试验周期为: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一年一次;检查性试验一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机械试验:每两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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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第5.1.12条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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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培训 一人一档